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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3:45: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广东揭阳市,邓浩明(化名)是当地某能源公司的一名木材打皮工。2023年11月23日,一次意外让他的右手被卷进了机器,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从揭阳到佛山,邓浩明辗转两家医院,经历了长达178天的住院治疗和多次手术,医疗费累计超过30万元。

在此期间,公司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但对于后续的康复费用、伤残补偿等问题,双方产生了巨大分歧。邓浩明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联系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李峰莉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着手为邓浩明申请工伤认定。然而,申请程序一启动,公司方就以停付后续治疗费用等方式向邓浩明施加压力。在孤立无援和巨大经济压力下,邓浩明做出了一个让律师意想不到的决定:他私下与公司接触,在没有告知代理律师的情况下,与公司达成了和解,并自行中止了工伤认定的法律程序。
公司以双方的协商为依据,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将和解内容固化为一份《和解协议书》,仲裁委作出《仲裁调解书》予以确认。协议约定,公司除了已付的医疗费,再一次性给他22万元“补助金”,但邓浩明必须放弃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权利,从此两清。邓浩明想快速拿到钱,公司也确实很快支付了22万,事情似乎“解决”了。
但邓浩明内心的疑虑和后悔与日俱增。随着他对自身伤情的了解加深,他愈发觉得这笔“一次性了断”的补偿可能并不公平。在反复思量和对律师的信任下,他向冠领律师吐露了实情和新的想法。
面对这一棘手局面,冠领律师并未责备当事人的反复,而是迅速评估了翻案的可能性与策略。律师意识到,尽管有生效的《仲裁调解书》作为障碍,但本案的核心在于那份《和解协议书》本身的公平性。只要能够证明该协议是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就有可能通过诉讼将其撤销。
在邓浩明的重新授权下,冠领律师再次启动了法律程序,帮助他重新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2025年4月,鉴定结论出炉:邓浩明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六级。经核算,其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总额高达63.9万余元。这与之前和解获得的总额47.5万余元(公司已付医疗费25.5万余元+22万元补偿金)相比,存在16.3万余元的巨大差额。这为诉讼提供了关键的事实依据。随后冠领律师代理邓浩明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
法庭上,公司方提出了三项抗辩:第一,强调《仲裁调解书》具有终局法律效力,邓浩明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第二,声称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胁迫,且公司支付总额已远超法定标准(指之前的一份九级伤残司法鉴定);第三,质疑邓浩明事后取得的六级伤残结论与本次事故的关联性。

面对公司方的理由,冠领律师逐一击破。首先,针对程序问题,律师指出,《仲裁调解书》仅是对双方和解协议的形式确认,并不能剥夺法律赋予劳动者对协议效力本身的司法审查请求权。邓浩明起诉请求撤销协议,属于对民事行为效力的争议,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
随后,律师着力论证了协议“显失公平”。律师向法庭出示了关键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在签协议前,公司方面的人曾对邓浩明说“你这个伤残鉴定都评不了级,手都保住了”。这种带有误导性的话,让一个急需用钱、不懂法律的受伤工人,严重低估了自己的伤情和应得权益。律师强调,签协议时,邓浩明的工伤未被认定,伤残等级未知,他因治疗导致肢体功能障碍,正处于急需康复费的“危困状态”,且完全缺乏判断能力。公司利用这种不对等,用22万元让邓浩明放弃了未来数十万元的法定权利。经法院核算,其六级伤残法定待遇为63.9万余元,而协议使其仅得47.5万余元,差额高达16.3万余元。这种巨大的利益失衡,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显失公平”。
对于公司质疑伤残等级,律师指出,该鉴定结论由法定机构作出,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存在新伤情或二次事故,其质疑纯属主观推测,不能成立。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公司在邓浩明处于危困、缺乏判断力时,利用优势地位签订协议,导致其获得款项远低于法定标准,构成显失公平。2026年2月10日,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书》,责令公司在十日内向邓浩明支付工伤待遇差额16.3万余元。
这份判决,不仅是一张十六万多的付款单,更是法律对弱势劳动者的公正保护。冠领律师精准切入实体法的“显失公平”条款,用扎实的证据构建了令人信服的事实链条,成功说服法院撤销了那份不公的协议,有力地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