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超市促销的情况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有的超市确实是在价格上给到消费者优惠,有的超市却把不太好的商品混合进来促进销量,还不让消费者随便挑。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的观众孟女士就遇到了这让人生气的情况。
孟女士给栏目组打来电话说,她们家附近有个超市在打折促销,日用品都是半价,家里人多,日用品用的快,她和街坊邻居决定去排队购买物品。排了很长时间的队终于轮到她们,眼看上面的商品不太好,刚打算从旁边挑一些,却被超市的工作人员制止并告知她,打折商品只能按顺序拿,不让挑。于是,孟女士想知道,超市促销却不让挑选商品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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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特邀嘉宾、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表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亦有对自己选购的商品进行比较、鉴别、挑选的权利。
孟女士和街坊邻居在参与购买某超市促销日用品过程中,同样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促销日用品进行挑选,而超市以促销为由,拒绝消费者进行挑选,违反该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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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大家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多一些理性的选择和分析,不要被部分超市打折促销所“套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撰稿:龙艳艳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