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向第三者转账37万余元,冠领律师助妻子确认赠与无效、全额追回款项

发布于 2026-08-22 22:59 浏览 1028 作者:dh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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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2026-08-2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概况

姚佳心与卢浩杰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共育有两个儿子。婚姻存续期间,姚佳心为购置婚后房产,变卖个人婚前房产凑齐房屋首付,且每次生育后均及时返岗工作,与丈夫共同承担房贷、维系家庭开支,全心经营家庭。

2025年12月的一个夜晚,姚佳心偶然发现醉酒熟睡的丈夫手机未锁屏,聊天记录与转账流水揭露了丈夫出轨的事实。丈夫与第三者聂文妍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对方甚至已怀有身孕、即将生产。

经姚佳心初步核算,卢浩杰在出轨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聂文妍转账67笔,共计36.7万余元,另为其支付房租、月子中心费用3.7万余元,累计支出超40万元。

在姚佳心发现出轨事实后,卢浩杰立刻频繁大额取现,聂文妍亦向其转回42万元,二人刻意制造还款假象,混淆款项性质,试图规避返还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姚佳心于2026年初前往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孙亮律师、谢娉娉律师全权代理本案。

二、律师办案思路与证据梳理

接手案件后,办案律师第一时间固定全套证据,精细化梳理案件事实:

  1. 精准锁定涉案金额:系统整理微信、支付宝全部转账流水并制作明细统计表,剔除无法直接佐证为聂文妍专属支出的房租、月子中心费用,最终合法锁定涉案赠与金额为37万余元。
  2. 识破对方平账套路:针对聂文妍主张的42万元还款记录,律师结合时间线与银行流水核实,该笔转账集中发生在姚佳知情后的一个月内,且同期卢浩杰存在频繁大额取现、账户互转行为,足以证明二人属于恶意串通平账,并非真实还款、借贷关系。
  3.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律师协助当事人同步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卢浩杰、聂文妍二人银行存款,为后续胜诉执行筑牢保障。

三、双方庭审抗辩观点

1. 第三者聂文妍抗辩:主张已向卢浩杰归还42万元,该部分款项应从涉案赠与金额中全额扣除。

2. 被告卢浩杰抗辩:本人未到庭应诉,仅提交书面意见,称部分转账款项为双方共同支出、非婚生子女抚养开销,同时表示自己持有聂文妍退回的57万元,仅愿意将该款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愿全额返还涉案款项。

四、律师核心代理意见

庭审中,冠领律师针对双方抗辩,逐一驳斥,明确核心法律观点:

  1. 42万元转账不属于真实还款:该笔款项流转时间高度集中于原告知情后,结合被告大额取现、账户互转的流水证据,足以证实是二人恶意串通的平账操作,无真实借贷事实,无法抵扣赠与款项。
  2. 被告开销主张无证据支撑:卢浩杰声称部分款项为共同支出、子女花费,但全程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佐证,该主张依法不能成立,不得从赠与总额中扣除。
  3. 婚外赠与行为法定无效,需全额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一方非因家庭生活所需,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依法应当全额返还,不存在部分抵扣、部分清算的情形。

五、案件判决结果

2026年7月31日,法院 fully 采纳冠领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作出最终判决:

  1. 确认卢浩杰向聂文妍的大额赠与行为无效;
  2. 判令卢浩杰、聂文妍于判决生效10日内,共同向姚佳心返还赠与款项37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六、案件结语

婚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打拼、维系家庭的基础,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处分、无偿赠与婚外第三人。法律对婚姻财产的保护逻辑清晰且坚定:婚内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受一方个人意志随意支配。所有为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产生的财产赠与,因违背公序良俗归于无效,转出的每一笔款项,都可依法全额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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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丈夫向第三者转账37万余元,冠领律师助妻子确认赠与无效、全额追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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