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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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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胜诉挽回24万余元损失

2026-01-27 11:40: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1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迎来胜诉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全部核心观点,判决保险公司解除问题保险合同、返还全部保费并赔偿原告退保损失,总计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24万余元。

  2023年11月。在北京东城区一家打印店内,保险业务员向店主杨明娟,左力夫妇推荐一款名为“福满金家”的新保险产品。他声称这款产品收益更高,建议他们退掉原有的十份保险,转而购买新险种。面对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业务员信誓旦旦地承诺公司会给予补偿,而这些对话恰好被在店里打印的顾客陈凯泉听到。

  出于对业务员的信任,杨明娟夫妇在未详细了解新产品条款的情况下,办理了退保手续并购买了新保险。左力率先退掉了名下的4份保险,杨明娟则签署了“福满金家”保险合同,还不顾儿子左书博的反对,以他为被保险人额外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建安保险”,两份保险首期保费共计20.76万元。

  然而,承诺的补偿迟迟没有兑现,夫妻俩开始感到不安。当他们联系保险公司客服时,才得知这款产品需要年缴20万元,连续缴费10年,中途退保只能拿回4万余元现金价值。两人赶紧联系业务员,对方声称“后续不交保费也没事,不会有损失”。可是没过多久,该业务员便从公司离职,留下不知所措的二人。无奈之下,杨明娟夫妇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丁福海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时,杨明娟夫妇手中几乎没有任何有效证据。律师团队迅速展开工作,首先锁定两个突破口:一是以被保险人儿子左书博名义投保的“建安保险”合同未经本人同意,涉嫌违反保险法强制性规定;二是寻找能够证明销售误导的关键证据。

  冠领律师指导杨明娟与业务员进行沟通,成功固定了三段关键录音证据,完整呈现了业务员的误导话术。更关键的是,律师敏锐地发现了杨明娟邮箱中2024年3月6日送达的电子合同,这个细节成为案件转折点——根据合同约定,15天犹豫期应从电子合同送达日起算。律师立即在最后时限前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明确主张全额退保,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地位,但保险公司依旧拒绝退保。

  冠领律师立即代理杨明娟夫妇提起诉讼。庭审中,保险公司坚称客户“自愿退保”,“福满金家”保险合同经过电子签收已过犹豫期。冠领律师沉着应对:申请证人陈凯泉出庭还原销售现场,出示录音证据证明误导事实,引用法律条文论证合同效力问题。律师层层递进的论证,最终让法庭采信了其代理意见。同时律师指出。“建安保险”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保险合同依法无效。

  2026年1月12日,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福满金家”保险合同解除,“建安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需在十日内向左力支付退保损失3.36万余元,向杨明娟退还案涉两份保险保费20.76万余元及相应资金占用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庭审全程由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录像记录,庭审结束后,冠领律师与杨明娟夫妻接受了北京电视台、《北京年报》《北京日报》等媒体的采访,案件获得广泛关注,杨明娟夫妇在结案后专程来到冠领律所为律师赠送锦旗致谢。

  本案中,冠领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细致的证据组织,成功守护了客户的财产安全,彰显了法律在平衡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中的重要作用。(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涉案保险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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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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