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6-02-10 11:43: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6年1月,湖南省怀化市某县人民检察院就村民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起案件通过冠领律师的代理,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证据标准严格把关的司法理念。
2024年7月至8月期间,湖南省怀化市某地发生阻工事件。时年69岁的农民罗永超(化名)因对行政机关租地金额不满,与其他村民一起参与了针对施工单位运矿道路施工的阻工行为。据公安机关指控,阻工时间持续一个月,参与人数最多达40余人,造成施工方机械设备租赁损失9万余元。2024年8月28日,罗永超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转为取保候审。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罗永超家属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冯天骏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发现案件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重大疑问。律师认为,公安机关将村民们的集体维权行为简单定性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忽视了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辩护意见中,冠领律师强调,本案的核心在于罗永超主观上是否具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律师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村民们的行为是基于对土地权益的正当诉求,而非故意扰乱社会秩序。
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确实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特别在关键的主观故意方面,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罗永超具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最终,2026年1月22日,检察院依法对罗永超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的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原则。在冠领律师的辩护下,检察机关严格把握起诉标准,对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了当事人的人权,也彰显了司法公正。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