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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1:39: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冯先生因广州出租方张某的过错,无法推进租赁事宜,且难以争取双倍返还定金权益,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代理冯先生提起诉讼,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最终于同年11月帮助他成功实现诉求。
2025年2月,经中介介绍,冯先生与广州的张某签订《物业租赁意向书》,约定由冯先生承租张某名下一处面积为874平方米的物业场地,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及正式《物业租赁合同》的签署时间。同日,冯先生向张某支付定金6万元。
后因张某未能完成案涉物业的房产证办理、电梯安装等相关事宜,双方无法推进正式租赁合同的签订。冯先生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张某却以自身可继续出租为由拒绝全额赔付,还在多次约定面谈后无故爽约。
为维护权益,冯先生委托冠领(广州)律所代理本案。欧超杰律师按照律所指派接案后,代理冯先生提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并依法申请对张某名下价值12万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保全措施。
庭审中,张某未到庭应诉。冠领律师提出,案涉《物业租赁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冯先生已依约支付定金,案涉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过错方为张某。依据《民法典》第587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张某理应向冯先生双倍返还定金12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2025年11月,法院经审理,判如所请。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