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6-04-23 13:55:2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何女士花10万元向成都的冯先生购买翰雅公司(化名)股份,但冯先生却迟迟不配合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2025年春天,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受何女士委托,代理诉讼维权。冠领律师经过努力,不仅为何女士全额追回合同款,还争取到相应的违约金与保全费。

2023年,何女士与翰雅公司股东冯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冯先生将其持有的翰雅公司5%股权作价10万元转让给何女士,并承诺会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否则需支付3万元违约金。
何女士依约进行了转账,但冯先生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且从未向何女士分配任何利润。无奈之下,何女士于2025年春天委托到冠领(成都)律所。律师蒋春婷、文小玲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认为,虽然冯先生已构成违约,但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可能面临法院下调的风险。因此,律师先固定了银行流水单、收款收据、微信沟通记录等证据,还原何女士足额履约、冯先生违约的完整事实。然后,结合冯先生占用何女士资金所造成的损失,律师重新梳理计算依据,准备备用方案,在保障何女士权益的前提下,使违约金诉求更符合法律规定。紧接着,律师代理何女士对冯先生申请了财产保全,随后又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
庭审中,冯先生虽同意解除合同、退还合同款,但否认自己违约,拒绝支付违约金。
对此,冠领律师结合证据,紧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论证冯先生的行为已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应承担解除合同、返还款项以及赔偿损失的全部责任。同时,律师就违约金的数额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了全力争取。
2025年10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案涉《股权转让合同书》解除,冯先生需限期退还何女士合同款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1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8%计算,以3万元为限。本案保全费、受理费由冯先生承担。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