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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0:48:4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5月,北京的郭兰夫妇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九旬老父亲郭强竟起诉要求重新分割18年前的拆迁款。深感委屈的夫妇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律师介入后,通过详查历史账目、两次申请行为能力鉴定,成功拆解对方的不实主张。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助委托人成功化解纠纷。
2007年9月,因北京西城区某处公房拆迁,郭强与长女夫妇(郭兰、覃航)、次女一家三口(郭菊、邹宇及两人女儿)共获补偿款289万余元。款项到账后,经家庭内部协商,众人完成分配,此后十八年间均无人提出异议。然而,2025年5月,已91岁高龄的郭强突然提起诉讼,称拆迁款被长女婿覃航私自分割、挪用,现要求重新分割,另外五人应向其返还250万余元及利息60万元。无奈之下,郭兰夫妇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刘子佳、宋锦微两位律师代理应诉。
律师梳理案情发现,厘清18年前的资金流向是查明真相的关键。但漫长的时间跨度令调证之路十分曲折:诸多涉案银行网点合并或裁撤,系统数据几度更迭。两位律师不辞辛劳,奔波于各大银行之间,终于查清了全部账户交易明细,证实拆迁款当年已由郭菊分配,排除了覃航私吞款项的指控。
通过与郭兰夫妇沟通,律师察觉郭强年事已高,起诉动机或受他人干预,遂果断向法院申请对老人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为了获取详尽的既往病历,律师辗转多家医院调阅医疗档案。后经第两次申请鉴定,最终确定郭强目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庭审中,郭菊夫妇未就本案争议事项发表实质观点,而是凭借一张郭强补签的欠条,主张曾为郭强垫付购房装修等费用,要求在本案中抵扣。冠领律师指出,在郭强已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该欠条的形成时间与签署背景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不应予以认可。
律师结合证据向法庭还原拆迁款分配事实,并强调: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存在家庭共有财产基础。因案涉拆迁款在十余年前已处置完毕,故本案不属于分家析产纠纷,其本质是要求返还财产。但在缺乏重新分割合意且款项历史去向已明的前提下,原告请求变更财产占有状况毫无依据。
2026年6月,经审理,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认定本案并非分家析产纠纷,原告主张返还补偿款缺乏合法依据,最终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案结后,郭兰夫妇专程向冠领律所送来致谢锦旗。(除冠领律师外,其余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