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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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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简历瑕疵变相裁员,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劳动赔偿纠纷案助劳动者胜诉

2026-07-16 10:45:5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初,董鑫所在的深圳市某公司因其简历中填写的前单位工作时长存在误差,便将其辞退,还另案索赔十万元,冠领律师代理其提起仲裁,主张公司系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和律师费。2026年5月18日,仲裁委全部支持律师代理意见,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3.6万余元及律师费。

董鑫在公司工作了10个月,平时一切正常,却在2026年初,收到公司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称在近期调查中发现,董鑫入职时填写的简历中,在前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写了几个月,据此认定董鑫存在“欺诈行为”,宣布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并以“零赔偿”的方式将其开除。

公司甚至另案起诉董鑫,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合同无效并主张经济损失10万元。为了讨回公道,董鑫来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了杨家玮律师代理本案。

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本案相关证据,核算出仲裁主张金额,确定违法解除赔偿金和律师费两项仲裁请求。随后,代理委托人向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庭审中,律师首先指出,申请人入职登记表已填写社保和公积金账号,公司完全可在入职初期核实,且该时间差并非录用与否的重要参考,公司此举是故意找茬。

其次,律师指出,董鑫即便不计该段经历,总从业年限仍符合招工要求,且入职后项目表现优秀,不存在不胜任或使公司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

最后,律师出示录音,显示公司是与董鑫协商裁员补偿不成,才拿“简历瑕疵”说事,分明是披着“反欺诈”外皮的违法解除。

2026年5月18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裁决书》,裁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董鑫支付赔偿金3.6万余元,并支付律师费。

法律保护的是真实的权利,而非用人单位临时起意开除员工的借口,履历上的瑕疵,只要不涉及核心录用条件且不具有恶意欺诈,就不应成为被无偿辞退的理由。在面对公司突如其来的“翻旧账”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是守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高效助力。(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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