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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1:21:1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9月,张女士在深圳的明华医院(化名)接受无痛肠胃镜检查时发生肠穿孔,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由于协商赔偿未果,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她起诉维权。冠领律师以司法鉴定意见为依托,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发表专业代理意见,最终帮助张女士拿到6万余元。
2023年9月25日,张女士因大便习惯改变前往明华医院就诊,并听从院方建议进行无痛肠胃镜检查。9月28日,检查过程中发生乙状结肠穿孔,张女士当即住院治疗8天。手术的失误让本就身体欠佳的张女士雪上加霜,她因此向医院主张赔偿,但未得到回应。
2024年夏天,张女士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律所指派律师刘金姣代理本案。
接受指派后,冠领律师立即对明华医院在张女士的诊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明华医院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与张女士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建议为50%;张女士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随后,冠领律师重点围绕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展开代理工作。律师指出,明华医院在收到鉴定机构复函后未再提出异议,亦未申请鉴定人出庭,应视为对鉴定意见的认可。律师在起诉状中强调,我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及鉴定结论,明华医院应当按照50%的责任比例对张女士进行赔偿。
2025年1月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中,明华医院辩称,肠穿孔属于结肠镜检查的已知并发症,鉴定机构“不排除盲目进镜”的分析缺乏实质依据,医院不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但因减少诉累,不再申请鉴定人出庭或重新鉴定,建议过错参与比例不超过45%。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鉴定意见应予采信,医院应按50%责任比例赔偿,判决认定明华医院支付张女士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6万余元。
在医疗纠纷中,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与律师的专业代理两者缺一不可。本案中,冠领律师及时申请司法鉴定,全面主张赔偿项目,最终帮助张女士争取到了合理赔偿数额,这为她受伤的身心给予了安慰。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