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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4:37: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6年6月4日,一起因营销策划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在广州仲裁委员会落槌。江西九江的纯元美容店因广州武乐公司的服务效果未达到预期提出解除合同,因对方不同意退款,便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围绕对方违约的要点,最终帮助纯元美容店讨回7.7万余元。
2025年7月23日,纯元美容店与武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服务协议》,约定武乐公司为门店提供整体营销策划、店务管理、员工培训等服务,服务费12.98万元。签约前,武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对拓客人数、招聘数量、业绩提升额度作出承诺,但合同签订后,武乐公司仅两次派遣老师到店指导,拓客、招聘、业绩提升等核心效果均未兑现。为了及时止损,纯元美容店向武乐公司提出解约、退款,但未果。
2025年年底,纯元美容店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何明亮律师、秦泰裕实习律师代理自己起诉维权。
冠领律师接案后,梳理了签约前武乐公司对拓客数量等项目的明确承诺,确定其履约中拓客、招聘、业绩三项指标均未兑现,证明合同目的落空。同时,律师从履约方式、服务独立性、成果责任归属三个维度,将合同定性为服务合同,为实现主张打下基础。
2026年4月17日,案件在广州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
仲裁庭上,武乐公司辩称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的130万业绩目标系“协助完成”,若未达目标则延期服务三个月而非退款;纯元美容店未按时提交《每月门店业绩报表》,违反合同约定,应视为武乐公司已完成义务,不得退款。
冠领律师指出,纯元美容店签约的根本目的是提升门店业绩,但武乐公司提供的服务在核心指标上均未兑现签约前的明确承诺;合同约定的130万业绩目标虽表述为“协助完成”,但结合签约前的宣传话术,该业绩承诺是武乐公司吸引对方签约的核心卖点,不能仅以“协助”二字推卸效果责任。同时,律师坚持务实的态度,指出武乐公司12个月的服务期已经履行了2个月便陷入僵局,全额扣款显失公平,申请仲裁庭酌情判定退款数额。
2026年6月4日,仲裁庭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核心观点,酌定武乐公司返还60%服务费即7.7万余元,并补偿纯元美容店律师费。这一裁决既让纯元美容店挽回了损失,又酌情考量了武乐公司的付出,在两者间找到了一个相对公允的平衡点。(文中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