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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州男子离婚纠纷案二审成功应诉,获赠锦旗

2026-08-15 09:38:3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广州齐先生与李女士经法院判决离婚。李女士因对抚养费及房屋使用权的判项不满,提起上诉。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受齐先生委托代理应诉。冠领律师厘清抚养费的认定标准,紧扣共有房产的相关法律规定,于2026年5月助齐先生成功驳回上诉。

齐先生与李女士2009年结婚,育有一女小齐。2024年,双方感情破裂,齐先生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小齐由李女士抚养,齐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双方共有的广州某套房屋因尚未办理产权证,由双方各享有50%使用权,房贷由二人平均分担。

李女士不服,于2026年2月提起上诉,要求将抚养费提升至每月3000元,并判令案涉房屋全部使用权归她与女儿所有,齐先生搬离房屋。

本案涉及子女实际需求、男方经济能力、房屋居住现状等多个争议点,案情较为复杂,因此齐先生求助到冠领(广州)律所,律所指派律师刘世伟承办本案。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一审卷宗,结合齐先生的实际收入与生活情况,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梳理出清晰的应诉思路,并在庭审中提出反驳:齐先生月收入为8000元,每月2000元抚养费,占收入比例的25%,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20%-30%的合理区间。李女士主张提高抚养费,但未证明存在需要调高比例的“特殊情况”,该项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关于房屋使用权,律师强调,案涉房屋仅完成预告登记,未办理完整产权证,共有权人依法享有平等的使用权益;且齐先生名下无其他住房,剥夺其案涉房屋使用权将侵害他的基本居住权益。

2026年5月,二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结果既守护了齐先生的居住权益,也未增加其额外生活负担。齐先生对此非常满意,特意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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