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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0:53: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6年夏,吴女士发现丈夫余帅在婚内多次向一名河北女子转账,累计金额逾百万元,遂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冠领律师梳理相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指出该转账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并通过诉讼途径确认第三者应返还吴女士112万余元。
吴女士与余帅于2007年登记结婚。2017年前后,余帅结识河北女子方青青,两人来往密切。余帅多次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当中不乏“520”等特殊寓意金额与大额汇款,累计逾百万元。吴女士得知此事后,认为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余帅无权单方赠与第三者,遂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安宁律师承办此案。
接案之后,摆在律师面前的是繁杂的资金往来凭证,案涉转账达一百余笔,还夹杂着对方退回或反向转账的部分,证据整理任务十分繁重。律师逐笔核对银行流水、微信交易明细,将其与相关聊天记录一一对应,厘清每一笔资金的性质,核算实际外流财产数额。在完成证据组卷与诉讼文书撰写工作后,律师代理吴女士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方青青返还案涉百万款项。
庭审中,方青青辩称案涉款项属于合伙、投资款,不属于无偿赠与。
冠领律师结合证据进行反驳:特殊金额、“我爱你”等暧昧聊天内容均能证明方青青与余帅存在特殊交往关系;方青青提出“合伙投资”抗辩,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余帅之间对出资比例、收益分配等作出约定,合伙关系难以成立。冠领律师强调,余帅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方青青应当返还。
2026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案涉赠与行为无效;方青青返还吴女士112万余元。
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夫或妻一方可随意处分的“私房钱”,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该行为可能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除冠领律师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