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News
400-8789-888
2026-09-04 11:24:1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11月29日,云南临沧的郭倾橙经人介绍踏入了当地亿佳美容院的大门。咨询过程中,员工用“产品安全可靠,拥有多项专利、医生不得外聘、出问题全额退款”等话术宣传,郭倾橙出于信任,当日即支付6.98万元购买了三次全脸医美项目。
次日,郭倾橙接受第一次注射,敷麻药时面部严重感染、红肿起疙瘩,美容院店员却轻描淡写地称此情况为麻药过敏,并诱导她支付13万元继续注射骨相医美项目。
“我的脸感觉像馒头”“我的眉弓骨那里长得好快,感觉像寿星公一样”。2025年2月,注射完第二针全脸医美的郭倾橙因面部状态异常与亿佳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沟通,但对方却置之不理。之后她前往医院就诊,情况才得以缓解。2025年4月4日,由于郭倾橙仍脸部过敏、起小疙瘩,她便向院方主张退款,但未得到回应。

由于投诉未果,郭倾橙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并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综合研判,指派夏珊珊律师办理本案。
接受指派后,冠领律师指导郭倾橙收集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就诊病历及投诉记录等证据。办案过程中,冠领律师发现院方工作人员前期所称的不得外聘的医生,实为昆明某医院主治医生,美容院存在夸大宣传行为。同时,对方所称的没有任何副作用与郭倾橙脸部红肿、凸起的事实更是大相径庭。律师在起诉状中强调了郭倾橙多次追问才获知产品信息细节,以及院方对医生资质、材料品牌避而不谈的情况,证明对方未尽到实质性告知义务。
2025年12月16日,法院受理了本案。
庭审中,亿佳美容院辩称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所有知情同意书郭倾橙均已签字;药品器械均为合格产品;郭倾橙面部反应系食用鱼虾、使用其他产品等自身原因所致。
冠领律师针锋相对地指出:亿佳美容院虽让郭倾橙签署了知情同意书,但微信记录显示,院方对产品、材料、医生资质等关键信息未主动、清晰说明,直至诉讼阶段才补充材料,属于“形式性签署,实质性隐瞒”。亿佳美容院的夸大宣传与隐瞒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构成违约,理应退还相应费用。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亿佳美容院未完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考虑到郭倾橙已接受大部分服务且自身负有审慎义务,酌定退还70%服务费13.98万余元。
亿佳美容院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围绕对方产品信息告知不明确、告知内容存在瑕疵两方面展开论述,阐明其未全面履行告知义务。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酌定比例符合公平原则,亿佳美容院未提供新证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时我签了知情同意书,导致维权困难,是冠领律师找到对方破绽让我减少了损失……”案件结束后,委托人动容地说道,言语中充满了对律师的认可。
通过本案警示大家,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服务时,务必保持理性,对“包治”“无副作用”等绝对化用语保持警惕,同时留存好沟通记录,一旦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