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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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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松江其他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4-01 13:44: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家住上海松江的王桂芳,名下拥有一套房产。二女儿见母亲年事已高,想着让母亲把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但王桂芳不同意。2023年5月份,二女儿“哄骗”王桂芳,将她带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王桂芳知晓真实情况后,要求大女儿帮忙拿回房屋产权。为此,大女儿在王桂芳的授意下,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顺利帮王桂芳争回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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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桂芳今年九十岁,有四个女儿,在上海松江区拥有一套房屋。随着年岁的增长,王桂芳的身体逐渐衰弱。二女儿李敏,见母亲年事已高,便萌生了将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念头。她认为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照顾母亲,同时也方便自己管理房产。然而,王桂芳老人却并不愿意这样做,她表示这是她唯一住房,不愿与二女儿共同居住,还有其他女儿,房屋应该均分。

  见母亲拒绝,李敏在2023年5月,向母亲解释称,只是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还是会和几个姐妹均分,她只是保管,这样王桂芳离世后税费会比较少,并向王桂芳表示该房产自己愿意出资80万元购买。就这样在李敏的软硬兼施下,王桂芳糊里糊涂地跟随李敏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将松江区房屋过户到了李敏名下,双方又签订了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不久后,大女儿李婷发现了母亲竟然将房屋过户到了李敏名下,便找到母亲询问情况。王桂芳告诉李婷她是将房屋以8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敏的。然而,李敏却有着不同的说法。她坚称王桂芳是将房产赠予她的,而非出售。双方因此发生了分歧,王桂芳要求李敏重新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李敏表示拒绝。于是,李婷在王桂芳的授意下,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希望冠领律师能帮母亲拿回房屋产权。经律所研判,委派陆文佳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认真研究分析了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冠领律师发现,虽然王桂芳与李敏之间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并不符合常规的房屋买卖合同规范,且王桂芳不识字,在签署合同时可能存在认知障碍,无法完全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同时,李婷告诉冠领律师母亲自始至终都没有将房屋赠予给李敏的意思,也并非真实的买卖。

  在听取了王桂芳及李婷的诉求后,冠领律师立即协助委托人整理搜集了合同及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一切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王桂芳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王桂芳及李敏均没有买卖涉案房屋的意思表示,因此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没有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是为了过户而签订该合同,该合同应属无效。另外,李敏称涉案房屋是王桂芳赠送给她的,但李敏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且王桂芳在过户前并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是因为李敏称房子过户到她名下后,她只是保管房屋最终还是各个姐妹平分,且这样交易能够节省税费。所以王桂芳相信了李敏的陈述而过户的。而且王桂芳今年90岁,且不识字,并未能理解过户的实际后果,从公平以及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角度,涉案房屋也应恢复登记至王桂芳名下。

  经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王桂芳与李敏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王桂芳、李敏限期内共同办理松江区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将产权恢复登记至王桂芳名下。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护了王桂芳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此案也提醒我们,在家庭关系中,应当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权益。(文中除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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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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