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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惠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4-12 13:58: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郭瑞律师代理的广东惠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惠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委托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书》解除;开发商应限期返还委托人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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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张琪琪掏空存款认购了广东惠州的新房,之后母亲突患重病,生活变故无力继续购房。她用时两年,都未能要回已交付的购房定金及首付款。为了维权,她咨询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接案后寓情于理、情法交融,积极答辩,近日帮助张琪琪要回了大部分款项,共计12.5万元。

  2021年9月,攒够一笔钱的张琪琪,认购了一套很早便看中的位于广东惠州的新房。张琪琪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约定她需于签订认购书时支付定金5万元,于一周后付清首期房款10万元。

  刚刚付清上述款项后,张琪琪的母亲即被诊断出了急性髓系白血病,仅一周便花去了4万元。工薪阶层的张琪琪没有其他存款为母亲治病,便于当年10月向开发商递交了退款申请。但开发商却认为张琪琪的母亲患病不是开发商的过错,不同意返还款项。

  在此方僵持之时,张琪琪数次通过贷款为母亲治病。2023年5月,她的母亲因白血病去世。处理完母亲的丧葬事宜后,张琪琪为了要回定金及首付款,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为她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郭瑞律师。

  冠领律师接案后,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开发商表示,亲人是否发生重大疾病并不属于房产交易的法定解除事由,其并无任何违约行为,本不该承担任何责任,若任何人在交易达成后随口一说便可随意要求退房,既不利于交易稳定,也不利干社会发展。张琪琪的行为导致房屋未能在最佳销售时机推售,在本次交易中存在重大的过错及违约责任,应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见无法协商,冠领律师随后便搜集了张琪琪的退款申请、其母亲的治疗病历等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以期通过判决的强制力来助张琪琪维权。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房屋认购书》签订后,张琪琪未能按月履行且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履行认购书约定的义务,该认购书实际上已经解除。

  认购书签订后,案涉家庭变故确对张琪琪的合同履行能力产生了负面、客观影响,但张琪琪并未造成开发商其他损失,所以即使张琪琪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也不应扣除首付款及全部定金。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张琪琪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书》解除;开发商应限期返还张琪琪12.5万元。

  没有人能够完全避免和预测到变故的发生,重要的是当它发生时,我们怎么去应对以及如何让自己走出来。张琪琪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要回了僵持两年都未能要回的款项。结案后,她表示自己会吸取这次的教训,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目标和计划,去努力提高自己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也感谢冠领律师的帮助与付出!

  (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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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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