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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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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劳动纠纷仲裁案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权

2022-08-31 14:27: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18年3月份,即将毕业的小梁选择来到北京闯荡,虽然未满22岁,但是小梁表现出众,面试时过五关斩六将,小梁很快获得了心仪的offer。因为待遇不错,小梁想在这家公司长期干下去,可是自2021年12月份公司就不正常发工资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22年2月份。疫情原因,公司效益不好,也情有可原。小梁还是像以前一样勤勤恳恳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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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回大地,小梁也度过了漫长的寒冬,公司情况也有所好转,小梁终于拿到了3月份的工资。可是,这种正常事只维持了2个月,小梁又回到了“解放前”。面对北京巨额的房租以及其他生活开销,小梁选择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请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本想自己的合理要求会如愿以偿,可是,公司收到小梁的《申请书》后竟然置若罔闻。

  无独有偶,门先生也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从2011年2月份起门先生就在这家公司工作,面对拖欠工资的情况,门先生同样发出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也是同样未收到公司的任何回应。

  两人经过咨询,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陈亚洲律师代理两位向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纠纷仲裁,2022年8月,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了此案。

  仲裁庭上,该公司振振有词地表示,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疫情期间可以实施轮岗轮休、延长工资支付周期,并且小梁和门先生在职期间未提出过异议,实际履行已经超过一年,不同意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面对该公司无理的辩驳,冠领陈亚洲律师拿出了两位委托人的劳动合同、银行交易明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等证据予以反驳: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应当向两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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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各方并未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仲裁委裁决支持了陈亚洲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该公司支付给小梁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十万余元,支付给门先生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24万余元。小梁和门先生庆幸自己选择以法律手段讨回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做得对,同时,陈亚洲律师的专业水平也得到了两位当事人的认可和赞扬。

  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长期拖欠工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纠纷,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杨佳钰

  审稿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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