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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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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深圳劳动争议案助员工应诉获胜

2025-08-11 11:46: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4年,湖南益阳的彭先生在深圳某工程公司工作期间遭遇辞退。冠领律师凭借完整的证据链,依法帮助彭先生获得42.8万元的赔偿。

彭先生在深圳一家工程公司担任资料员。2024年,该公司以彭先生消极怠工、无故旷工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彭先生与该公司就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标准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产生了争议。工程公司提起诉讼,主张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还声称彭先生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随后,彭先生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柳青长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为厘清劳动关系起始时间,仔细梳理彭先生提供的材料,发现他虽2010年才在工程公司缴纳社保,但2008年已随公司第一大股东工作,通过照片等证据还原了早期工作情形,为确认劳动关系奠定基础。针对工资标准争议,律师详细核查工资发放记录,结合双方约定及部分工资条,明确彭先生月工资16000元的事实,为计算赔偿金提供准确基数。

在关键的解除劳动关系合法性问题上,律师重点突破。工程公司以旷工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律师找到公司2024年1月18日张贴的放假通知,显示春节放假起始时间为2月3日,而彭先生提前回家已与项目负责人沟通,有电话录音佐证属合理安排,所谓“旷工”根本不成立。准备就绪后,律师代理彭先生出庭应诉。庭审中,律师指出,公司早有放假通知,所谓“旷工”与事实不符。另外,工程公司提交的员工手册未经民主程序制定,也未送达彭先生,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

2025年5月,经法院审理判决,确认工程公司与彭先生自2010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工程公司限期向彭先生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等,共计42.8万元。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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