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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1:40: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林女士从韦某处受让广州某咖啡厅股份并支付投资款后,面临股东身份未公开、投资款返还受阻等问题。为维权,她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代理后,于2025年5月助其追回剩余投资款。
2021年5月,林女士受让韦某转让的股份,入伙广州某咖啡厅。后续林女士陆续增持股份,累计支付投资款15万余元。因案涉合伙协议明确约定不得擅自转让股份或单方新增股东,为降低投资风险,作为后加入股东的林女士,多次要求公开自身股东身份,但韦某始终未予落实,林女士遂提出拿回全部投资款。
但此后,韦某仅返还一半投资款便陷入付款困难,这让林女士心生疑虑。经调查后林女士发现,该咖啡厅早已出现亏损,更于2023年10月被韦某注销。为追回剩余投资款,林女士委托冠领(广州)律所维权,律所随即指派陶胤任律师与张品杏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着手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其中包括合伙协议、资金转账记录以及咖啡厅企业注销信息等,清晰还原了林女士的投资经过,以及韦某一系列违约事实,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紧紧围绕案件核心展开辩论:其一,明确强调案涉《合作投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其二,指出原咖啡厅经营主体被注销的行为,已导致双方合伙的基础彻底丧失,完全符合合同法定解除条件;其三,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指出韦某虽声称合作期间存在亏损,但始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律师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后财产返还的相关规定,充分论证了协议解除后,韦某负有向林女士返还剩余投资款的法定义务。
2025年5月,法院经审理后全面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观点,判决林女士与韦某之间的合伙协议于2023年10月解除,韦某需向林女士返还剩余投资款,林女士的合法投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