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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4:05: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北京西城年过八十的陈老先生出借110万元,仅收回10万元后便与债务人失联。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陈老先生委托,代理其诉讼维权。冠领律师扎实完善证据链条、精准运用法律,于2025年10月帮陈老先生赢得胜诉,并成功明确公司与个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初,一家科技公司的股东王先生和员工张先生,以公司业务发展急需资金为由,向陈老先生借款110万元。该公司出具了两张借条并加盖公章,王先生和张先生均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科技公司仅偿还了10万元,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仍未归还。王先生和张先生更是以失联逃避债务。无奈之下,陈老先生于2025年初委托到冠领律所。律师姜鹏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仔细查看借条、收集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详细了解该公司的具体情况,随后代理陈老先生对科技公司、王先生、张先生提起诉讼。
庭审中,科技公司和张先生未到庭,王先生则辩称借款主体为科技公司,他收款转款属于职务行为,签名不构成债务加入,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冠领律师通过对借条内容、银行转账记录进行细致梳理与比对,向法官清晰展示了完整的借贷合意与资金交付过程;再依据调查所得信息反驳称,陈老先生出借钱款时,科技公司为王先生持股100%的一人公司,借条同时注明了公司账户与王先生的个人账户,而借款实际转入王先生的个人账户后再转至公司,存在明显的财务混同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独立的举证责任规定,王先生未能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相互独立,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
2025年10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科技公司与王先生限期连带返还陈老先生借款本金100万元,并连带支付逾期利息。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