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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担任深圳涉嫌诈骗罪案辩护人,紧扣核心事实论证委托人取保候审

2025-11-24 10:10:2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9月,湖南男子祁某因周某指控其诈骗10万元“入学运作经费”,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冠领律师接受祁某的委托后,通过会见梳理案情经过,紧扣其无欺骗行为、未获利和积极协调退赔等核心事实,进行深入的法律论证。最终,祁某被取保候审。

冠领律师担任深圳涉嫌诈骗罪案辩护人,紧扣核心事实论证委托人取保候审-1

  2024年2月,深圳的周某因孩子考研成绩不理想,希望找人牵线,通过其他途径帮孩子入学。经同学介绍,周某联系到祁某,祁某随即将其介绍给自称能运作入学的石某。

  商讨后,周某依约向石某指定账户转入10万元“前期运作经费”,并承诺事成后另付尾款10万元。然而,直至2025年5月研究生录取结束,入学事宜仍未办成。各方协商退款未果后,周某报案称祁某涉嫌诈骗。

  9月11日,祁某赴长沙与石某协商退款途中被抓,因涉嫌诈骗罪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

  为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祁某家属委托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肖屹航律师受律所指派处理此案。通过会见祁某,详细梳理案情,律师精准捕捉到“祁某未虚构办事人、仅居间传递信息、未经手款项、未获利益、积极协调退款”等核心事实。

  随后,律师第一时间收集整理退赔凭证、周某出具的谅解书、各方的完整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等证据材料。在此基础上,律师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层层递进呈现案件关键事实与辩护观点。

  律师结合《刑法》第266条和案情分析认为,祁某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其未经手款项亦未获利,仅出于朋友情谊牵线搭桥,且事后积极协调退款,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其未虚构石某身份或夸大能力,仅居间传递信息,不存在欺骗行为。

  此外,律师着重强调,本案核心人物石某尚未到案,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祁某构成犯罪,且其无前科、有固定职业,不具备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10月11日,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祁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其在家属交纳保证金后被释放,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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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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