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胜诉案例

TEAM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芜湖买卖合同纠纷案助企业成功追索38万余元货款

2025-12-17 14:10: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的明千公司与庭香公司签订合同六年却迟迟得不到履行。近日,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明千公司提起诉讼。冠领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与翔实的证据组织,成功驳斥了对方公司关于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并依法追究了原一人股东的连带清偿责任,为明千公司挽回了38万余元的货款及利息。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芜湖买卖合同纠纷案助企业成功追索38万余元货款-1

  2019年,北京的明千公司与庭香公司(后更名为成风公司)签订了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明千公司依约支付了全部货款43万余元,但对方迟迟未能交货,仅于2020年退还5万元。此后,庭香公司发生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新股东以不知情且签有《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为由推诿,原法定代表人王女士以个人名义拖延,导致剩余38万余元货款追索陷入僵局。

  为了挽回损失,明千公司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一帆、丘雅莹律师,代理自己向王女士的户籍地安徽芜湖某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之诉。

  面对复杂案情,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厘清本案焦点:首先是诉讼时效问题,其次是公司变更后债务承担主体,最后是原股东是否承担个人责任。

  依据以上代理思路,冠领律师指导明千公司法定代表人系统梳理了自2020年以来,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持续主张权利的完整记录,形成了一条清晰的时效中断证据链。针对债务承担,冠领律师指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债务划分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庭香公司变更后仍是法定的责任主体。最后,冠领律师依据《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主张原独资股东王女士在转让股权前,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成风公司虽辩称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但冠领律师有理有据的代理意见成功将其扳倒。

  因王女士未出席庭审,依法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案涉买卖合同,成风公司限期返还明千公司38万余元货款并支付利息,王女士承担连带责任。(文中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芜湖买卖合同纠纷案助企业成功追索38万余元货款-2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芜湖买卖合同纠纷案助企业成功追索38万余元货款-3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芜湖买卖合同纠纷案助企业成功追索38万余元货款-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上一篇: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两兄弟法定继承纠纷案获得65%的房产份额 下一篇:冠领律师担任广东广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辩护人,委托人量刑从5年降至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