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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5:15:1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四川成都王女士出资购买的房屋因拆迁补偿分得了两套房屋,但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王女士的财产权益久久不能实现。近日,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她提起所有权确认纠纷之诉,最终成功获得一套房屋的所有权。

20世纪90年代,四川成都的李华华(化名)通过单位房改政策购买了一套房屋,因资金紧张,其大女儿王女士支付了尾款,双方口头约定王女士享有对应份额。2013年,案涉房屋拆迁分得了两套房屋,但均登记在李华华名下。长期以来,王女士未享受到上述房屋的任何权利,因此家庭矛盾日益激化。
2025年,她求助到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希望冠领律师能帮助自己获得应得的份额,冠领律所指派陈林律师、熊梓淋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指派后,冠领律师着力梳理了长达二十余年的家庭出资、居住及协议变迁情况。他们向法院提交了银行流水、家庭成员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主张王女士的出资行为与家庭内部约定构成了事实上的借名买房关系,其权益不应因房屋登记在李华华名下而被否定。
法庭上,李华华主张案涉房屋系自己通过合法房改政策取得,物权登记明确,王女士所称的“家庭口头协议”无书面证据,其出资仅属“借款”或“补贴”。
冠领律师指出,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家庭内部关于出资与产权归属的约定,应当作为确认权利的重要依据,且李华华2013年所立《遗嘱》及四兄妹签订的《协议书》也侧面印证了案涉原房屋有王女士出资,因此王女士有权主张拆迁后的房屋所有权。
最终,法院结合王女士的出资事实、证人证言及家庭内部协议内容,认定王女士对原始房屋享有出资权益,并判决王女士对其中一套两居室享有所有权,李华华需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