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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3:44: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1年,四川广安的冯先生向同乡吴女士出借了4万元。直到2025年,吴女士仅偿还了一万,其余借款遥遥无期。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冯先生委托北京冠领(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维权。2025年11月,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审理法院判决吴女士限期返还冯先生3万元及逾期利息。

冯先生与同乡吴女士曾是共同在上海工作的邻居。2021年2月,吴女士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冯先生借款4万元,冯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及现金方式交付了款项,吴女士亦出具了借条予以确认。出于信任,双方并未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此后,吴女士仅在2024年11月偿还了1万元,剩余3万元本金冯先生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权益,冯先生遂委托北京冠领(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陈中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系统梳理了吴女士亲笔书写的借条、微信转账的电子凭证以及包含催收沟通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这些证据相互印证,清晰勾勒出借款事实、具体金额、还款情况以及对方长期拖欠的事实。
法院立案后,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冯先生持有的由吴女士亲笔出具的《借条》,结合微信转账记录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借款本金为4万元。
其次,根据冯先生陈述及现有证据,吴女士仅偿还1万元,尚欠3万元本金未还。
最后,由于借条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及逾期利息,冯先生主张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资金占用利息,符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吴女士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或证据材料。
2025年11月,四川省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吴女士限期返还冯先生3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