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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5:41: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7月,内蒙古鄂尔多斯的叶先生花100万余元居间费委托中介人员冯女士提供居间服务。然而对方收款后“不办事也不退款”,叶先生便于2025年8月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精准辨析合同本质,戳破对方“偷梁换柱”的辩解,仅用两个月成功帮叶先生全额追回钱款,化解了3年的纠纷。

叶先生深耕建筑行业多年,2022年7月,他偶然发现一个前景可观的建筑工程项目。为顺利与项目单位达成合作,叶先生与自称“有门路”的冯女士签订《居间协议》,约定由冯女士负责引荐项目单位并促成叶先生与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叶先生则支付100万余元作为居间报酬。
叶先生依约付费后,积极筹备项目落地事宜。但冯女士始终未能促成施工协议签订,合作项目因此停滞不前。叶先生多次催促无果,提出退款也遭拒绝,遂于2025年8月委托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律师董玉会、实习律师陈小云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仔细研读案涉《居间协议》,梳理叶先生的转账记录,明确办案思路,并协助叶先生提起中介合同纠纷诉讼。
庭审中,冯女士辩称已完成居间服务,并提交一份《货物购销合同》作为证据。
冠领律师敏锐抓住案件关键——合同的本质差异。律师指出,案涉《居间协议》约定的核心目的是“促成叶先生与项目单位签订施工协议”,而该《货物购销合同》仅是叶先生与其他公司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二者在合同性质、主体及内容上均存在本质区别,属于典型的“偷梁换柱”。随后,律师进一步提交银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还原叶先生支付报酬却未获得约定服务的事实,并结合《民法典》关于中介合同的规定,强调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冠领律师的论证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辩解,明确了冯女士的违约事实,最终获得法院支持。2025年10月底,法院判决案涉《居间协议》解除,冯女士需限期返还叶先生100万余元中介报酬及相应利息。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