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6-08-19 10:48: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张明因一起民间借贷诉讼,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被登记为江西新余一家公司持股5%的股东。为还原真相,张明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通过申请笔迹鉴定这一关键步骤,有力证明了冒名登记的事实。2025年8月,法院判决张明不具有案涉公司的股东资格,张明成功化解了被追债的风险。
2015年5月,李华注册案涉公司时,为满足两人股东的形式要求,未经外甥张明同意,借取其身份证复印件并指使他人代签所有工商文件,将张明列为认缴50万元、持股5%的股东。公司自成立至2019年注销,张明从未参与经营、决策或分红,对股东身份毫不知情。
2022年4月,张明收到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短信通知,才意识到自己因“股东”身份被卷入债务诉讼,于是立即从深圳赶回新余报警。为彻底撇清法律责任,张明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柯应鼎律师承办案件。
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指导张明调取了案涉公司的全套工商内档,逐一比对签名痕迹,确认所有签名均非张明本人笔迹。律师据此指出,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实际控制人李华作为唯一真实股东,属于本案适格被告。随后,律师代理张明向江西省新余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笔迹鉴定。
经司法鉴定中心确认,案涉公司设立、变更及注销流程中,股东会决议、章程、承诺书等关键文件上的“张明”签名均系伪造。面对确凿证据,李华书面认可了上述全部事实,承认系其一人操控案涉公司的注册、经营及注销全过程。律师顺势指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冒名登记行为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025年8月,法院判决确认张明不具有案涉公司的股东资格。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张明不仅无需承担案涉公司遗留的债务责任,还恢复了个人信用的清白,实现了法律上的真正“正名”。(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