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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以次充好,业主突击检查发现“大漏洞”,装修合同里有哪些坑?

2022-01-26 14:01: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近日,浙江湖州的孙女士遇到一件非常闹心的事情,她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全包合同,工程总价16万。按理说钱都付了,等着验房收房就行。谁曾想,一次突击检查,竟让孙女士发现了装修大漏洞,而且还是实打实的“洞”。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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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女士在湖州市某小区拥有一套面积105平米的商品房。去年,经朋友介绍,孙女士与上海某室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双方约定:孙女士支付工程价款16万元,装修公司对上述房屋提供全包装修服务,工期自2021年4月9日至8月9日。

  装修进行一段时间后,孙女士上门查看工程进度。没想到这次突击检查的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

  孙女士进屋时,装修已经进行至木工阶段,不少柜子还没封边。不过,这却恰好让她有机会看到了柜子的真材实料:板材有很多窟窿、树皮,柜子内部木块之间没有填实,外部也有很多开缝的地方,这与材料清单上柜子一栏所标注的“国际标准免漆板”并不相符。除此之外,合同约定客厅吊顶材质应为“青刚龙骨”,造型为木方,如今的吊顶却是木质的。

  对于这种情况,孙女士感到非常失望和气愤。她认为,合同明明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如今装修的实际用材却与合同约定相差甚远。此前几个阶段,装修负责人都没有通知她验收,如果不是她突击检查,岂不是让对方糊弄成功?

  为此,孙女士多次找装修公司协商,对方却表示,如果退掉现在的材料重新做,孙女士除了要支付拆工费外,还要额外加钱。负责人还表示,合同内容只起到备注作用,实际装修并非一定按照合同来。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装修只得暂停施工。可这么拖着吃亏的更是业主,无奈之下,孙女士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生活中,很多老百姓都像孙女士一样,因为不懂装修,很容易被装修公司坑。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常见的装修纠纷事由以及应对方法。

  一、装修材料含糊其辞、以次充好

  个别装修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前,为了拉拢客户,都会夸大装修材料,号称用的都是国际大品牌。然而等到实际装修时,却用质量一般甚至是假冒伪劣的材料,以次充好。业主追究起来,装修公司经常以“合同中没有指定材料品牌”为由,模糊用料范围推脱责任。如果业主要求更换好材料,装修公司就趁机加价。

  因此,在前期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装修材料的具体品牌、具体型号、购买人等内容事无巨细的列明,避免后期被装修公司钻空子。

  二、工期期限不确定

  有的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故意不写明开工、完工的确切时间。业主本来就不懂装修,签订合同时主要担心的也是实际效果是否符合期待。对于商家提供的这种格式合同,很难注意到缺少时间约定。但是,这点小小的忽略,很可能就是装修公司未来拖延工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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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什么时候开工、什么时候完工,一定要具体到年月日,不要在时间上留有漏洞。同时要明确工期延误时相应的惩罚机制,比如每延误一天,装修公司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等等。

  总之,合同上的每一个字,将来都有可能是呈堂证供。因此,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看双方已经谈妥的事项是否如实反映在条款中,不能有所含糊和缺漏。同时,还要有证据意识。如果装修出现与合同不符之处,要当即书面提出。一旦责任模糊,将对业主非常不利。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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