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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16:11:1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电视剧《安家》中有一段很有意思的情节,一位老太太落魄后带领全家投靠亲戚,在亲戚家院子里搭建了平房居住,而亲戚准备卖房时她张口索要五千万赔偿,当然最后她什么都没有得到。如今,类似的故事在现实中再次上演。
徐东一家在北京东城区拥有一个四合院,该房屋产权人是徐东的父亲。1983年,父亲将院内两间南房出租房给一对中年夫妻。几年后,租户男主人因病去世,妻子龙梅带着儿女继续在四合院内居住,这一住就是30多年。曾经的两代人已经变为了四世同堂,当初的两间房屋显然不够容纳所有人居住。2009年,为了方便生活,龙梅的子女们在四合院内加盖了两层建筑。
后来徐东的父亲因病去世,2019年经法院判决,徐东继承得到南房所有权。早就打算将老房子翻新的徐东,等判决书一生效便通知龙梅一家搬出。令徐东没想到的是,龙梅一家人没有打算搬走,并且拒绝支付房租。他们声称房子是公司安排的单位宿舍,在得到公司安置其他住处之前,他们没有房子居住,也没有办法搬走。
徐东认为对方简直是无理取闹,一怒之下将租户祖孙四代全部诉至法院。在法院判决前,徐东自觉情况复杂,需要专业律师的援助,便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
听取了徐东的讲述,冠领律师指出,当初是徐东父亲将房屋出租给龙梅一家,时间已经过去了30多年,早就超过了最长租赁期限,而徐东与他们并不存在租赁关系,他们没有权利继续住在房屋内。律师的专业解答让徐东打消了顾虑,他决定委托冠领律所的徐群、孙广圆两位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先是指导徐东先撤销之前的错误诉讼,再以返还原物为由重新起诉。
冠领律师在后来的庭审中指出,龙梅与其儿孙均为一家电力公司的职工。涉案房屋属于标准租私房(因历史原因被没收,之后又返还原房主的房屋),根据有关规定,电力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发放了住房补贴或提供安置房的,承租人应当搬出。电力公司曾通知龙梅领取住房补贴,由于其一直没有腾退房屋,所以住房补贴没有发放。因此,龙梅一家应当腾退房屋,并按照规定领取安置补贴。
同时,龙梅的孙子曾承租公租房,但是在诉讼过程中解除了租赁合同,其以无房居住抗辩并非实情。根据冠领律师补充提交的证据显示,龙梅一家的自建房与涉案房屋之间过道狭窄,对通行造成一定影响且存在安全隐患,应当予以拆除。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龙梅一家腾退房屋并交付给徐东,还要支付自徐东继承房屋之日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的租金,同时拆除加盖的二层自建房。
如今,法院判决已经生效,龙梅一家也按期搬出了房屋,被占用近四十年的房屋又回到了徐东的手里。为感谢冠领律师的付出,徐东亲自到冠领律所为两位律师赠送了锦旗。(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