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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4:17: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律师您好,我丈夫驾驶渔船出海,与长恒公司的货船相撞失踪,对方不愿意赔偿,我该怎么办?”2020年初,张若梅携三名子女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寻求帮助。张若梅的丈夫年前在山东省水域因发生海上交通事故,至今下落不明,乍逢此变,张若梅如遭雷击不知该如何是好。
张若梅与丈夫李明哲婚后育有三名子女,最小的一个还未成年。为补贴家用,李明哲瞒着妻子自行建造了一艘木质渔船。
2019年12月,长恒公司的货船自山东驶往上海途中,与李明哲的渔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扣翻,一名船员当场死亡,李明哲失踪。
主管机关在事故报告中分析称: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李明哲所有的渔船作为让路船,未按照规则要求履行让路船义务,直至两船进入紧迫局面进而陷入紧迫危险;而长恒公司所属的货船未按照规则要求保持正规瞭望,未能及早发现渔船并对碰撞危险作出充分估计,未及时采取最有助于避撞的行动。间接原因为渔船未持有相关法定证书,船舶不适航,人员不适任;货船值班人员不适任。认定渔船应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货船承担次要责任。
张若梅听闻噩耗后,向长恒公司要求赔偿,长恒公司未做回应。
张若梅一边要照顾三名子女,一边要处理丈夫失踪后的救助、打捞,巨大的精神痛苦使其无力兼顾更多事项,经人介绍,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冠领律所经过研判后接受了委托,并委派在海事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黄相海律师、钱亚洲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首先安抚了委托人情绪,表示会尽全力帮助委托人争取赔偿,随后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经仔细分析后制定诉讼方案。一切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张若梅及其三名子女共四名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长恒公司进行赔偿。
为了最大可能实现委托人的诉求,冠领律师同时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法院作出裁定依法扣押了长恒公司货轮。2019年12月,长恒公司向法院提供250万元担保,解除了对船舶的扣押。
2020年7月,法院依申请依法作出判决宣告李明哲死亡,随后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诉讼过程中,长恒公司对张若梅等四名原告提起反诉,称李明哲对事故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张若梅等四名原告应承担连带责任,负责赔偿长恒公司所遭受的船期损失、船员工资损失等。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1、本案属于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长恒公司的反诉请求属于船舶碰撞纠纷,两者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其对原告提出的诉请不构成反诉;
2、根据相关证据证明,张若梅等四名原告均系死者李明哲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对李明哲死亡赔偿金享有请求权,金额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3、结合张若梅等四名原告的实际情况,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合乎情理。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对长恒公司提出的诉请不予支持,并判决长恒公司限期支付张若梅等四名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3万元。张若梅对这一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冠领律师精湛的法律水平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判决结果也给委托人带来极大的心里安慰。(除代理律师外,相关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