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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3:52: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8月的上海,骄阳似火,林先生手握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心却如冰水浸透。这位在软件开发岗位辛勤耕耘6年的程序员,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因“不胜任工作”被公司扫地出门。更让他憋屈的是,公司连拖欠的绩效奖金也拒不支付。
林先生为此申请劳动仲裁,但未获支持,随后又提起诉讼。为增加胜算,他在开庭前委托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张昊天代理此案。林先生向律师讲述了纠纷的来龙去脉。
2018年初,林先生入职某信息公司担任应用软件工程师。五年后,应公司要求,他将劳动关系转至分公司名下,即上海徐汇区的腾乐公司(化名)。一直工作到2024年4月,腾乐公司突然以林先生2023年下半年绩效考核“待改进(不胜任)”为由,强行将他调岗至协议软件工程师。尽管两个岗位名字相似,但工作内容却大相径庭。林先生立即提出异议:“根据考核综合分数,我明明属于公司规定中‘合格’的区间!”然而,公司对此置若罔闻,林先生也坚持不调岗。
同年8月初,腾乐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林先生辞退。这一决定令林先生措手不及,他独自维权未果,最终委托到冠领上海律所。
冠领律师仔细浏览材料,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了突破口。腾乐公司在考核周期中途修改《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强行植入“5%强制‘待改进’比例”,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失公允。律师认为,腾乐公司据此认定林先生待改进、不能胜任工作,属于违法解雇。至于拖欠的绩效奖金,公司在林先生申诉后回复称,因某项目延期完成故扣除,但与相关电子邮件中提及的完成期限不符,扣除绩效缺乏依据。
2024年12月,经过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法院判决腾乐公司限期向林先生支付2023年下半年考核的绩效奖金。这次胜诉为接下来的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也让林先生信心倍增。
据林先生所述,他还有年休假和调休假期未休,腾乐公司还拖欠了他部分年终奖等钱款。律师随即收集证据证明腾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再依据林先生的工资结构,详细计算腾乐公司应支付的各项钱款,然后代理林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腾乐公司辩称其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已支付补偿;根据公司规定,林先生未使用的年休假和调休应在当年度休完,否则视为放弃。
冠领律师则直击核心矛盾:待改进≠不胜任。林先生的考核成绩在原制度中属于“合格”的范围,考核周期内修改考核制度不利于林先生对原制度的合理预期,一审法院已认定该考核不公。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不胜任为由解除合同,必须先进行培训或调岗,但腾乐公司在调岗时,原考核结果的申诉程序尚未完结,且新岗位与原岗位技能要求差异巨大。公司未提供真实培训便解雇林先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进行赔偿。
律师又援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指出,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休年休假,其从未书面表示放弃年休假,应获得年休假工资报酬。针对公司“跨年调休作废”的规定,律师举证证明制度未明确放弃条款,林先生应获得对应加班费。
2025年4月,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腾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腾乐公司限期支付林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加班工资、年终奖等费用共计31.76万元。结合一审判决的绩效奖金,林先生共获赔33万余元。
这场仲裁的胜利,为林先生讨回了公道,如今,他已在新公司重拾事业信心。林先生为感谢冠领律师的付出,特意来到律所赠送了一面锦旗!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