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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5-09-22 13:49:0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丰台人王珍(化名)与丈夫育有四个女儿。2011年,丈夫因病去世,这个家的重担骤然落在了王珍肩上。2016年,王珍一家居住的房屋迎来了拆迁,本以为生活将迎来转机,却未想到,这场拆迁利益的分配竟在日后酿成亲情的裂痕。

当时,拆迁政策下来后,王珍全家共获得五套安置房和一笔可观的补偿款。为了防止日后子女因财产起争执,2016年11月4日,王珍召集四个女儿,共同签署了《王珍家房子拆迁协议》。协议约定:两套房归老大,两套房登记在王珍名下,待其去世后由老二、老三继承,一套房归老四,所有拆迁款则归王珍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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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好的约定在现实面前显得无比脆弱。2021年6月,王珍去世。此前,她名下的安置房已陆续进入选房阶段。2021年至2024年间,老四作为实际经办人,多次在家庭微信群中与老二、老三沟通选房事宜。然而2024年4月,当两套安置房正式交付时,老四却突然反悔,拒绝交房。与此同时,老大的态度也显得暧昧不明。家族微信群中的对话从协商转为争执,原本亲密无间的姐妹情,在利益面前出现了裂痕。

无奈之下,老二与老三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初步研判,指派律师董一清、樊志红代理案件。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行动,指导老二、老三全面收集证据,包括《王珍家房子拆迁协议》、微信群聊天记录、拆迁安置协议、银行流水等内容,并逐一核实每笔款项的流转和每个签字的真实性。随后,律师代理老二、老三,将老四、老大一家告上法庭。

庭审中,老四、老大一家主张老二、老三非安置人口,本来就无权分房,甚至提出案涉《王珍家房子拆迁协议》系“胁迫签署”。

对此,冠领律师沉着应对,指出签署协议时各方自愿、内容明确,且几年间无人提出异议,尤其是老四本人在选房过程中还主动征求老二、老三的意见,这些行为均表明协议是家庭真实意愿的体现。另一方面,冠领律师还从法律角度层层剖析,强调分家协议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具有约束力,且拆迁利益的分配属于家庭内部事务,不直接受拆迁政策中身份属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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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一审法院支持了老二、老三的大部分诉求,确认她们对两套房屋享有排他性居住使用权。

对此结果,老四一家表示不服,又以“老四的丈夫和孩子未在《王珍家房子拆迁协议》上签字,权益遭到损害”为由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再度从容应战,指出四姐妹是各自小家庭的代表,签字行为符合家庭议事习惯,不因个别成员未签字而无效。

2025年7月,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纠纷落幕,老二、老三专程赠送锦旗到律所表达了感谢。本案提醒读者,当家庭成员对财产分配产生矛盾与纷争之时,保持理解和包容的心态至关重要,金钱固然好,但亲情更是无价之宝。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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