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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3:41: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在一线城市,有一个首付仅需10万元即可购房的机会,对许多人而言都是极大的诱惑。渴望定居深圳的唐女士便是其中之一。她本以为自己抓住了信息差,能大幅减轻购房压力,却没想到因此落入了一个“定金陷阱”。

唐女士在深圳打拼多年,一直省吃俭用,只为能购房定居深圳。2025年3月,她通过河南郑州明琦公司(化名)的直播课程,了解到一种“低首付、先息后本”的购房模式。直播中,明琦公司承诺,只需支付10万元首付,就能以优惠价格购得深圳核心区域的房产。唐女士十分心动,当即向明琦公司预约实地看房。
看房时,在明琦公司员工的劝说下,唐女士先后支付了5000元“优先选房权”费用、9.5万元定金以及20万元垫资款,共计30万元。在明琦公司员工的指引下,她签署了包括《房产买卖协议》《借据》《委托书》《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等一系列空白合同,并将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原件交给对方,以便办理网签备案。
然而,随着贷款流程的推进,唐女士发现明琦公司要求她配合多项违规操作,且公司始终拒绝提供已签署的合同文本。唐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落入了陷阱,便提出退房退款,但遭到拒绝。于是,她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律师张倩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通过调查网签备案手续和明琦公司的企业信息发现,明琦公司并非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也没有开发资质,却以卖家身份与唐女士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实际上,明琦公司提供的是中介服务,其收取的30万元定金应属于中介服务费。
理清案件关键点后,冠领律师于2025年5月代理唐女士先向明琦公司发送了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但未得到回应。随后,律师整理好相关证据,代理唐女士到郑州的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庭审中,明琦公司主张,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唐女士属于单方违约,30万元定金不应退还。
冠领律师则依据调查所得信息反驳道,明琦公司的经营范围仅包含房地产经纪,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案涉房屋网签备案显示交易双方为唐女士与开发商,明琦公司本质上是中介。其以卖家身份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针对案涉抵押借款合同、借据等多份文件,律师提交了相应证据,证明均为仅有唐女士签字的空白合同,无相对方签章,合同未成立。针对网签备案,律师也提交截图证实合同状态为待买方签名,交易并未真正达成。因此,明琦公司收取的30万元并非合法定金,应当予以退还。
2025年12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房产买卖协议》因虚假意思表示而无效,故判决明琦公司限期向唐女士返还3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协助唐女士撤销网签备案程序。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购房维权的胜利,更是一次警示。在“直播卖房”“首付贷”等新型房产营销模式下,某些诱人承诺背后可能隐藏着无数信息不对称的陷阱。因此,购房者在签字、付款前,一定要看清合同主体、了解交易本质,保持警惕与慎重,以避免纠纷和损失。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