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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四川成都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帮委托人拿到近50万

2026-02-25 11:41:4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赵先生在连续夜班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协商赔偿未果,其家属求助到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接受指派后,以用工单位存在严重超时用工行为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其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最终帮助赵先生家属拿到49.6万余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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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承德的赵先生自2024年7月起与四川成都的武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会强公司从事投料工作。其工作模式为每十天倒班一次,白班与夜班均为12小时,常年无休。2025年5月1日19时许,赵先生在夜班工作中突感头晕倒地,送医后被诊断为小脑、脑干出血等危重病症,经救治无效于同月10日死亡。赵先生的家属因索赔未果,便求助到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谢佳俊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调取了赵先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及排班表,固定了其长期超时工作的客观事实。同时,通过申请法院调取监控视频和急救记录,还原了事发当日赵先生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的全过程。针对对方公司可能提出的“已达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等抗辩,冠领律师提前准备了相关司法解释和类似判例,为庭审辩论打下基础。

  庭审中,武直公司辩称,赵先生已达到退休年龄,双方系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认定标准;其死亡系自身高血压、脑出血等潜在病因所致,与工作安排无直接因果关系;且公司已垫付医疗费2.8万余元,尽到了救助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会强公司主张其与武直公司系外包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武直公司负责人员管理和安全责任,其已尽到审慎选任义务。

  冠领律师指出,虽然赵先生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用工单位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武直公司安排赵先生长期从事每天12小时、无休止的倒班工作,严重违反劳动法关于工时和休息的强制性规定。这种过度用工行为,客观上加重了赵先生的身体负担,与其突发脑出血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武直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11月4日,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以及赔偿方案,认定武直公司存在过错,判决其承担50%的责任,赔偿赵先生家属共计49.6万余元。(文中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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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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