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6-02-25 13:59: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在四川成都工作的孙先生突然被公司以“项目结束”为由移出工作群并安排待岗,薪资随之断崖式下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先生委托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维权。2025年11月,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孙先生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4.88万余元。

孙先生于2022年9月入职上海某信息技术公司成都分公司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025年5月1日,公司突然通知孙先生退出原项目,并安排其“待岗”。待岗期间,公司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导致孙先生收入骤降,入不敷出。
孙先生认为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且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而,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双方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孙先生寻求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帮助,律所指派刘诗意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梳理证据后代理孙先生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庭审中,被申请人辩称,公司已足额支付工资,不存在未付加班费情形,主张申请人各项诉求均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律师指出:首先,公司自2025年5月1日起安排孙先生待岗,首个工资支付周期(即5月整月)应当按照孙先生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支付,而非仅支付基本生活费。公司未足额支付该月工资,已构成违法。
其次,鉴于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孙先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充分,公司应当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5年11月12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裁令该公司支付孙先生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合计4.88万余元。(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