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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4:09:1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广州刘先生承租当地某物业公司场地用于经营。因场地存在漏水、天花脱落等安全隐患且物业公司未根治,刘先生单方提出解约,随即引发双方租赁合同纠纷。为维权,刘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2025年11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刘先生支付共计2.6万元。
2024年1月,刘先生向广州某物业公司承租场地用于儿童篮球培训。但租赁期间,场地持续漏水,物业公司多次维修仍未根治。同年8月,场地天花板石灰层还发生大面积脱落。鉴于培训对象均为儿童,漏水与天花板脱落已构成严重安全隐患,刘先生遂于8月12日向物业公司发函解除租赁协议并搬离场地,同时暂停支付当月租金。
物业公司对此表示反对,称漏水为小范围偶发情况,刘先生曾在此举办活动,足以证明漏水未影响正常使用,且公司已积极履行维修义务,主张刘先生单方解约、拒付租金构成违约,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为维护合法权益,刘先生委托冠领(广州)律所代理此案。梁思韵律师受律所指派接案后,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庭审中,律师明确提出,物业公司作为出租方负有法定维修义务,其数月未解决漏水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刘先生有权单方解约。其暂不支付8月租金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理救济措施,并非违约。
2025年11月,法院支持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物业公司需向刘先生返还履约保证金及相应利息、电卡押金,赔偿装修损失,支付律师费,共计2.6万元。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