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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6:03: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依法赔偿是责任所在,但面对员工提出的虚高索赔,企业如何合法应对?2025年10月,浙江舟山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一起工伤保险纠纷案,在北京冠领(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杭州鼎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盛公司”)最终仅需承担不到万元费用,成功规避了不合理的巨额赔付。

2023年2月,苏强入职鼎盛公司,主要负责工地打胶作业。同年10月,苏强在工地作业时不慎从高处摔落,导致右脚受伤。事故发生后,鼎盛公司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了前期医疗费用。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苏强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
然而,苏强却向仲裁委提起仲裁,提出索赔费用合计高达25万余元。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给鼎盛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小压力,为维护合法权益、降低经营风险,鼎盛公司委托北京冠领(杭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秦莹接受指派全权处理本案。
接案后律师主动联系仲裁庭沟通调解事宜,但苏强态度强硬,明确拒绝调解。随后,律师全面排查案件关联主体,逐一查询该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及劳务公司,发现承包方有商业保险、发包方有额外工伤险,为后续费用抵扣埋下关键伏笔。
庭审中,律师指出苏强主张的万元月工资标准缺乏事实依据,结合银行流水等证据,核定其受伤前实际月均工资为6744元,据此大幅下调各项基于工资基数计算的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主张公司前期已垫付大量医疗、交通及护理费用,该部分费用应从索赔总额中扣除;并且重点指出,公司已为苏强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补助金依法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非公司全额承担。
仲裁庭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抗辩意见,于2025年10月17日作出裁决:鼎盛公司需支付各项费用共计7.48万余元。扣除发包方的工伤险、承包方的商业保险(其中商业保险需要后续苏强出示身份信息主动配合)部分,以及公司前期垫付费用和苏强索赔中无依据的多余费用后,鼎盛公司实际仅需承担不到万元。
本案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成功为鼎盛公司避免了巨额损失,公司对仲裁结果十分满意,高度认可秦莹律师的专业付出,特赠锦旗表达谢意。(除代理律师外,公司名称和人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