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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5:40: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1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孙女士因前夫刘某长期拖欠抚养费,且原定标准难以满足女儿成长需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律师举证证实刘某具备支付能力,法院最终判决刘某一次性付清拖欠的11.3万元,并将每月抚养费增至2000元。
2015年,孙女士与北京海淀的刘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孙女士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然而刘某仅按约支付至2016年6月,此后便无故停付,截至2025年11月,累计拖欠抚养费11.3万元。
随着女儿成长,生活、教育、医疗等开支大幅增加,原抚养费标准已无法满足需求,孙女士遂委托冠领律所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支付拖欠抚养费,并提高抚养费标准。程林霞律师、尹德敏实习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后,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
庭审中,刘某认可拖欠抚养费的事实,但以实际收入低、已再婚育子等为由,拒绝增加抚养费,还提及与孙女士的其他经济纠葛。冠领律师当庭举证,结合法院核实的个税信息,证明刘某实际收入高于其陈述,且其担任公司监事,具备增加抚养费的经济能力。
2025年11月,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的11.3万元抚养费,自2025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增至20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