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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助委托人完成房屋继承过户

2026-03-18 15:29: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上海浦东新区的孙女士欲继承母亲遗留的房屋份额,却因父亲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而面临程序阻碍,于是她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2024年7月,冠领律师通过诉讼途径成功宣告孙父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孙女士为监护人,助其圆满解决房屋继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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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秋,孙女士的母亲离世,留下一套房屋待继承分割。由于孙女士的父亲在那年年初被诊断为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长期居住在护理院,已无法辨认自身行为,致使孙女士无法通过常规途径办理继承手续。为顺利继承母亲遗产,孙女士于2024年4月慕名委托到冠领(上海)律所,律所指派律师向红丽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迅速确定了办案思路:向法院申请宣告孙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孙女士担任监护人,以此为后续产权变更清除程序障碍。律师随之收集整理了孙父的病史资料、居住情况、亲属关系证明等多项证据,协助孙女士向法院提交申请,并申请对孙父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司法鉴定,孙父被确诊为器质性精神障碍,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冠领律师也积极向法院说明孙女士的家庭情况以及孙父的身体状况。

  2024年7月,法院依据鉴定意见,结合孙女士作为女儿的身份关系、监护意愿等,判决孙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孙女士为孙父的监护人。

  此判决为孙女士继承房屋清除了程序障碍。不久后,孙父因病离世,孙女士在冠领律师的指导下就房屋产权进行了继承公证,并顺利完成过户手续。孙女士对冠领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于2024年11月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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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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