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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4:00:5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9月,福建的黄先生父子与买方学校达成别墅买卖约定。但在黄先生收取预付款并交付房屋产权证后,校方不仅出现违约行为,还拒不返还产权证。黄先生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通过发送律师函明晰诉求、法理及风险,最终成功帮助黄先生解除合同并要回产权证。
2025年9月,福建黄先生父子与当地某学校达成口头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两套联排别墅出售给校方,交易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协议达成后,黄先生收取校方5万元预付款,并将其中一套别墅的不动产权证交付校方。
合同履行期间,学校违反此前约定,单方要求黄先生承担买方契税7万余元。黄先生明确表示拒绝,2025年10月10日起,黄先生通过电话、微信、面谈及报警等方式反复沟通,明确通知学校解除合同并配合善后,学校却一再推诿,还扣留产权证拒不归还。为维护自身权益,黄先生委托冠领(福州)律所代理维权。
李腾达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向校方发送律师函,正式提出解除合同、返还不动产权证、退还预付款等诉求,明确案涉口头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校方在拒绝履行合同后,扣留产权证的行为已表明其拒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黄先生依据《民法典》563条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同时阐明5万元为交易预付款,不具备定金担保性质,黄先生同意退还该款项,校方仍扣证无任何法律依据。此外,冠领律师还在律师函中向校方释明了相关法律风险。
经律师专业高效的维权处置,2025年12月,黄先生的全部诉求顺利实现。为致谢律所及律师的维权服务,黄先生特意为冠领律师赠送锦旗。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