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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0:29: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在深圳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的案件中,冠领律师担任被告人沈某的辩护人,精准把握其在刑事案件各阶段的核心诉求,先后说服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两次调低量刑建议,并在审判阶段突破实刑建议,为沈某争取到缓刑。

2025年5月,家住浙江金华的沈某因个人负债急需资金周转,轻信网络贷款信息,提供其名下银行、支付宝等账户供他人操作转账。经查,沈某的账户被用于接收、转移诈骗资金32万元。2025年7月,经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电话通知,沈某主动到案,次日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
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沈某丈夫的委托,指派梁海峡律师为沈某辩护。由于公安机关未批准沈某的取保候审申请,律师在审查批捕期间紧急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沈某无犯罪前科、主动投案、未实际获利且已全额退赃等情节,充分论证其不具备逮捕必要性。经审查,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持续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多份辩护意见,成功说服检察官将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6个月降至拘役5个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天,律师当面向检察官说明沈某负债累累、退赔能力有限,但会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诚恳悔罪态度。尽管检察官未采纳缓刑意见,但再次将量刑建议下调为“拘役4个月”。
为帮助沈某争取缓刑,律师当庭提交了沈某手写的《悔过书》及家属收到的催债短信等材料,以佐证其境遇与悔过决心。律师强调,沈某与上线并不相识,其提供账户系为办理贷款,且曾多次询问对方操作合法性,可见其主观恶性较小。另外,沈某账户中的9000元系对方暂留款项,并非犯罪酬劳,其实际并未获利。结合其自首、积极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恳请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2026年3月,法院充分采纳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沈某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沈某得以回归社会继续工作,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