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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3:54: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3月,北京西城的陈晴发现,已故前夫刘志曾在婚内多次向王琦及其女儿小梅转账,累计达162万余元。因涉及“520”“1314”等特殊含义金额,陈晴认为刘志与王琦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遂委托冠领律所协助维权。在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确认案涉赠与行为无效,陈晴成功追回全部款项。

2017年,陈晴与刘志协议离婚,约定双方无共同房产,其他财产归陈晴所有,但二人离婚后仍共同生活。2025年3月刘志去世,陈晴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刘志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向王琦母女转账155万元,此外还有多笔发生在情人节、七夕等特殊日子的“520”“1314”金额的转账,共计7万余元。陈晴认为二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刘志擅自赠与对方大额财产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
在女儿的鼓励下,陈晴委托北京冠领(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帮忙追回款项,律所指派王涵律师承办此案。律师全面搜集刘志与王琦母女之间的转账记录及合影照片等证据后,代理陈晴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诉讼。
庭审中,王琦辩称二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仅是情谊深厚,且案涉款项是刘志对干女儿小梅的购房赠与,陈晴对此知情并同意,故无需返还。对此,律师逐一反驳:
其一,刘志在情人节、七夕等特殊节日向王琦发送“520”“1314”等具备特殊意义的款项,且合影中二人搂抱的姿势明显超出正常交往界限,足以认定二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其二,王琦虽主张购房赠与,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陈晴知情且同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025年9月,法院全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确认刘志对王琦母女共计162万余元的赠与行为无效,王琦母女需向陈晴全额返还该款项,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审结后,陈晴的女儿专程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感谢其守护了母亲的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