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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0:31: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6月,广东清远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毒品犯罪关联洗钱案。本案中,冠领律师担任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围绕其主观恶性程度、认罪态度等核心情节展开罪轻辩护,相关法律意见获法院采纳。最终,赵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折抵前期羁押期限后当庭获释。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赵某男友在广东清远地区从事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一种短效麻醉剂,被不法分子制成“烟粉”“烟油”等毒品替代品)电子烟的犯罪活动。期间,赵某将自己的3个微信账号收款码提供给男友使用,用于接收下游毒资共计3万余元。案发后,赵某因涉嫌洗钱罪被清远市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赵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沈宏梅律师承办案件。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赵某,详细询问其提供微信账户的经过及主观认知情况。随后,律师全面查阅卷宗,梳理出赵某曾多次询问钱款来源、均被男友以“生意往来”搪塞的关键聊天记录,并与检察机关就认罪认罚具结展开多轮沟通,为后续庭审辩护奠定基础。
开庭时,律师补充论证:一方面,证据显示赵某从未参与毒品的制作、贩卖环节,且曾主动追问钱款来源却遭欺骗,可见其对资金性质缺乏明确认知,主观恶性较小;另一方面,赵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和认罪认罚,其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律师据此援引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法庭对赵某从轻处罚。
2025年6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判决赵某犯洗钱罪,综合其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良好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因赵某在判决执行前已被羁押10个月,刑期折抵后无需另外执行,其被当庭释放。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