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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1:11: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许女士与史先生交往期间多次向其出借钱款,分手后对方却否认借款事实。2025年夏末,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许女士委托,指派律师代理她向深圳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明确恋爱赠与与借贷的界限,于同年11月成功为许女士追回18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许女士与史先生原系情侣,均在深圳工作生活。2020年8月至2025年6月交往期间,史先生多次向许女士借款,累计达23万余元,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因许女士未要求史先生出具借条等凭证,加之双方恋爱赠与、生活开支等资金往来频繁,史先生在分手后以“所收款项并非借款”为由拒绝还款。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许女士求助到冠领(深圳)律所,律所指派律师罗丽冰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认为,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常因情感因素模糊借贷合意,区分赠与与借款、明确实际欠款金额是此案的关键。为此,律师逐笔核对了双方近五年在各平台的全部转账流水,剔除具有赠与性质的特殊金额、共同生活开支及史先生的回转款项,精准核算出许女士仍有18万元借款未收回;同时全面提取微信聊天记录,固定史先生多次主动借款、确认欠款的关键内容,构建起“借贷合意+款项交付”的证据链,随后代理许女士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庭审中,针对史先生“案涉款项系赠与”的抗辩,冠领律师紧扣民间借贷法律要件,结合证据清晰论述:双方的聊天记录足以证明借贷合意,转账记录证实款项实际交付,扣除赠与和共同开支后的差额依法应认定为借款本金;此外,史先生长期未还款,还需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025年11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史先生限期向许女士偿还借款本金18万元及逾期利息;若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应加倍支付利息。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