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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成都第三人撤销之诉案,精准抗辩驳回撤销诉请

2026-05-29 11:20:2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4月,在四川成都一起历时多年的房产纠纷中,面对银行试图推翻2018年生效判决的诉求,冠领律师紧扣“原案判决无误、未损原告权益及超期起诉”三大核心,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驳回银行全部诉讼请求,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及原判决的稳定性。

2015年,乔如松的妹妹乔语与孙娟签订《房屋购销协议》,约定将位于成都某处房屋过户至孙娟名下。2018年,乔如松发现此事后,以乔语、孙娟恶意串通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案经法院审理,于2018年12月18日判决,支持了乔如松的诉求,判令孙娟涤除房屋抵押权并协助过户至乔语名下。

然而,2024年某银行与孙娟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方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乔语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银行这才知晓2018年的判决。2025年9月,银行以“原案审理时房屋已被多案查封应驳回起诉、且损害其抵押权”为由,提起本案第三人撤销之诉,意图推翻2018年的判决。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乔如松委托了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应诉,谢佳俊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制定了严密的抗辩策略。法庭上,律师首先指出,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已远超法定六个月期限,且所谓“早已知情”并无证据支撑;其次,2018年的原案判决是基于乔语与孙娟“恶意串通”作出的合同无效认定,属于确认法律行为效力,并非直接确权,且判决明确以“涤除抵押权”为过户前提,并未否定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的合法地位,更未实际损害其优先受偿权。冠领律师的专业分析,清晰揭示了原案判决的合法性与原告主张的矛盾所在。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4月8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冠领律师透过现象看本质,从程序期限与实体法律适用两个维度,成功驳倒了原告试图通过撤销之诉干扰既定判决的意图,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裁判的既判力。(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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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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