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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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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替老板背债35万余元冠领律师代理广州民间借贷纠纷助员工胜诉

2026-06-22 11:35: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2月,冠领律师代理的广州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胜诉。前公司文员郭彤,面对老板王磊断供失联、自己替老板背负35万余元银行贷款的困境,委托冠领律师维权。冠领律师精准援引“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王磊及用人单位向郭彤返还剩余贷款本息,并全额承担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

2022年,郭彤入职三石公司担任文员,公司由王磊独资经营。2023年10月,王磊以公司和个人征信问题无法贷款为由,要求郭彤以其个人名义向两家银行与金融机构申请三笔各10万元的贷款。贷款发放后,郭彤按王磊指示将款项全部转给了他以及其指定收款人。2024年5月,郭彤与三石公司、王磊补签《借名贷款协议》,约定剩余未还本息35万余元由三石公司、王磊承担,若断供导致征信受损需付10万元违约金。起初王磊按期转了5期还款,但自2024年3月后便停止支付。

郭彤作为名义借款人,面临银行催收和征信受损的风险,压力与日俱增。多次催要无果后,郭彤联系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欧超杰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对案情进行了审慎分析,律师发现,本案虽签有《借名贷款协议》,但因出借款项系郭彤套取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根据法律规定,该民间借贷合同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基于此,律师制定诉讼策略:不再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而是依据《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返还财产”的规定,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要求王磊与三石公司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剩余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并赔偿郭彤因此支出的律师费等实际损失。庭审中,律师系统呈现了《借名贷款协议》、银行放款记录、催款截图等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了款项交付及被告违约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2月12日,法院判决:王磊、三石公司向郭彤返还35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赔偿律师费、保全担保费与公告费。

本案中,律师没有被《借名贷款协议》的表面约定局限,而是准确适用“套贷转借无效”的法律规则,成功为委托人打破替老板背债的局面,由实际用款人向借名贷款人承担全额返还责任,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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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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