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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被公司欠薪反遭起诉,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中山劳动纠纷案应诉成功

2026-07-01 11:52:0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5月,广东中山某货运公司的快递员齐先生,因未获得足额报酬而离职,随后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先以劳动仲裁确认齐先生的应得工资数额,在货运公司起诉否认双方劳动关系及欠薪事实时,又穿透新业态用工表象,成功为齐先生追讨欠薪及未签劳动合同补偿。

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齐先生在中山市某货运公司担任快递员。公司单方扣除驿站费、平台罚款、设备使用费等费用,累计向齐先生支付的薪资不足2万元。齐先生对此不满,离职后向冠领(广州)律所求助,律师指派律师朱启立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了齐先生的工作流程、工资结构及考核标准,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相应补偿。经细致核算薪资,律师先代理齐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货运公司支付欠付薪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该主张获得了仲裁委的支持。

货运公司不服,随之提起诉讼,声称快递员自主接单、按件计酬、时间自由,双方仅为承揽合作关系,已超额支付报酬。

冠领律师继续代理齐先生应诉,深入研究此类新业态用工模式,在庭审中逐一反驳道,货运公司通过微信群发布严苛的派送考核标准与惩罚机制,划定专属派送区域,强制规范工作流程;齐先生请假、离岗需提前报备,完全受公司管控,具备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核心特征。从薪酬结算看,派件费用标准、扣费规则均由公司单方制定,齐先生无议价权,收入完全依附公司派单,具有经济从属性。因此,双方并非平等主体间的承揽关系,而是典型的劳动用工关系。

另外,冠领律师指出,货运公司未建立规范工资台账,未提前告知各项扣款规则,无合法依据的罚款及成本分摊不应抵扣劳动报酬。所以公司应足额支付报酬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2026年5月,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货运公司与齐先生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货运公司需限期支付齐先生工资差额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共计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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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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