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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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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境外经营炸鸡店涉嫌诈骗罪被刑拘,冠领律师助其取保候审

2026-07-07 10:29:4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3月,远赴柬埔寨经营炸鸡店的青年小方,回国后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冠领律师介入后,细致梳理小方海外经营模式,并围绕其行为不满足诈骗罪构成要件,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最终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24年11月,小方前往柬埔寨经营炸鸡店,某电诈园区人员常通过线上渠道订购该店餐食。由于园区周边手机信号薄弱,小方与店员送餐至门口时,必须连接园区内无线网络才能联系订餐人完成交接,但其从未进入园区,对园内情况并不了解。2025年9月,小方返回国内。不料半年后,上海警方在查办电诈案件过程中,从收缴的涉案园区上网设备中排查到小方手机的接入信息,认为小方具有诈骗嫌疑,经初步调查决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小方家属得知后心急如焚,紧急联系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陈涛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结案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小方并调阅案卷,详细核实案涉经营细节、送餐流程及网络连接的具体场景。全面研判后,律师指出:诈骗罪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主观非法占有故意、客观诈骗行为与对应财产损害后果,三者缺一不可。而小方赴柬埔寨是为经营合法餐饮生意,客源面向普通公众,其对园区的电诈活动完全不知情,不存在与他人通谋实施诈骗的主观意图,也未从中获取任何非法收益。同时,小方及店员的行为始终限于正常的餐品制作与配送,从未实施任何与诈骗相关的行为,连接网络仅为完成日常交易的必要操作,不属于刑事法律规制的犯罪行为。

基于上述分析,律师认为本案存在取保候审空间,可先为小方争取在非羁押状态下等待结果的机会。于是,律师围绕本案事实,结合小方主动到案配合调查、无社会危险性等情节,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申请。

2026年4月10日,办案机关审查后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依法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与《释放证明书》,解除小方羁押状态。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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