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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0:38: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陈先生于2015年入职深圳至佳保安公司(化名)。2025年7月,因不满公司长期不合理待遇,陈先生求助至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协助他固定工作记录等相关证据,指导他向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代理他提起劳动仲裁。2025年10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向陈先生支付欠付工资、经济补偿、高温津贴等共计4.6万元。
2015年9月,陈先生入职深圳至佳保安公司,常年被派驻到不同场所担任保安。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陈先生被派驻丰意酒店(化名)担任保安,期间经常被安排户外站岗和加班,但公司仅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核算加班费,也未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为维护自身劳动权益,陈先生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经评估,律所指派车丹丹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案后详细分析案情,协助陈先生整理考勤单、工资流水、工作群聊记录等关键证据,并为其起草《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指导其邮寄至公司并保留物流单据。在未获得有效答复的情形下,律师第一时间代理陈先生提起劳动仲裁。
庭审中,律师重点围绕“加班费基数如何认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展开论述:
·陈先生每月固定领取的职务补贴、工龄费等属于工资构成部分,不应被排除在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之外。
·考勤单、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及高温津贴的事实,陈先生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律师还援引了《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精准计算出公司应向陈先生支付高温津贴共计3793.2元。
2025年10月,劳动仲裁委裁决至佳保安公司向陈先生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高温津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4.6万元。冠领律师通过精准把握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