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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1:20:5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初夏的成都,空气燥热,也裹挟着工头陈强心头的焦灼。他蹲在地下停车场,脑海里不断回放着工友们因连续数月拿不到工资而堵门、跳楼等极端讨薪的画面,耳边是项目经理老王那句“废料你处理掉,先发工资,以后从你进度款里扣”的无奈授意。
2025年8月底,陈强联系了废品回收人员,安排两名工友将工地上那卷用剩的定制电缆切割、装车,并嘱咐他们把现场打扫干净。之后,陈强把卖得的8700元尽数分给了讨薪的工友。

然而2025年9月,成都市公安局某分局以涉嫌盗窃罪为由,将陈强刑事拘留。直到这时陈强才得知,自己卖掉的电缆实际上属于另一家早已退场的分包商。陈强家属得知情况后,在律师的协助下前往对方负责人家中说明情况、诚恳道歉,还自掏腰包订购了同款电缆进行赔偿。对方当场出具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陈强变卖的26米电缆价值约2.7万元。成都市某区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材料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陈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审法庭上,检察机关宣读起诉书:“陈强在明知不是自己公司财产,也没得到公司领导授权处理的情况下,雇佣他人盗剪、变卖电缆线,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获谅解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
2026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陈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得知判决结果的家属不禁落泪陈强的初衷明明是为了给工友发工资,难道案件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随后,陈强家属紧急委托到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李苗律师承办此案。
通过会见陈强和审阅全部卷宗,律师发现一审判决存在“主观故意”认定错误:构成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据陈强陈述,其系基于公司项目经理老王的授权处置“废料电缆”,且销售所得全部用于发放工友工资,其认知错误属于“误卖”而非“偷盗”。
不过棘手的是,陈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若提出上诉,检察机关很可能会抗诉。因此,律师展开了严密的取证工作。她首先收集了工程现场多家单位物料混放的勘验记录、工友拨打市民热线讨薪的工单、陈强与老王的微信聊天原始截图等证据,然后联系到受害单位负责人,将对方亲口说的“当时现场物料混乱,我们自己也分不清”“知道是陈强后想撤案,但公安机关不允许撤销案件”固定成书面证言。

准备妥当后,律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长达7页的辩护意见,并申请老王和受害单位负责人出庭作证。
二审庭上,律师重点论证了“陈强系经授权处置电缆”“工程现场材料混放权属不明,陈强系误卖而非盗窃”“事后及时、充分补救”三大观点。面对检察官“认罪认罚又翻供”的质疑,律师指出,最高检指导案例明确“不轻信口供”,且现有客观证据足以推翻陈强此前基于淡薄的法律知识所作出的有罪供述。
2026年5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本案中,冠领律师敏锐捕捉到“主观故意”的认定漏洞,在陈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困局中撕开缺口,为他争来了案件转机。收到刑事裁定书后,陈强的妻子久违地露出了笑容。(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