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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十大经典刑事案例——不起诉篇

2026-02-12 14:48:2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不起诉决定是体现司法谦抑与温度的重要载体,而刑辩律师正是推动该决定落地的关键角色。冠领律师针对不同案件的核心争议点精准发力,或深挖证据、厘清罪责,或整合从宽情节、促成和解,以专业辩护为涉案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助其摆脱刑事追责,回归正常生活。

  这一份份不起诉决定书,彰显着法治精神的双重维度——既严防冤假错案,坚守罪责边界;又秉持挽救理念,给予悔过者出路。以下是冠领律所2025年度办理的十件较为典型的不起诉案例,供大家参考。

  1、男子与工友起冲突致对方重伤,律师采用多学科协同辩护策略助其获不起诉

  推荐理由:

  复杂伤害案件中的损伤归因与行为定性,往往需要依托多学科交叉论证才能准确判定。律师通过整合工程力学模拟实验、临床医学复核及法学专家意见,形成系统性的辩护意见,展现出技术性刑事辩护的专业能力。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深圳某工地高空作业平台上,钢筋工林某与工友严某发生肢体冲突。次日,严某因突发腹痛就医,被诊断为脾脏破裂重伤二级。林某随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其家属紧急委托冠领深圳分所负责此案。

  办案过程:

  经分析案情,冠领律师决定采用多学科协同的辩护策略。一方面,律师委托工程与医学专家分别通过实验和复核,量化环境介入影响和分析迟发性损伤机理;另一方面,律师依据监控记录论证了林某行为的防卫性质。此外,律师将类案判赔额、社保先行支付规则和过错比例模型进行可视化呈现,经多轮沟通与对方达成实质和解。之后,律师进一步组织刑法专家论证,并结合上述材料,形成体系化的辩护意见提交至检方。

  最终,检方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决定对林某不起诉。

  2、公司负责人被控诈骗110万,律师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为其争取到不起诉

  推荐理由:

  疑罪从无原则作为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全部环节,旨在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本案律师通过深挖证据矛盾,重构资金流向,精准适用该原则,为委托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北京东城某旅游公司负责人杨某,被指控在2017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构合作项目骗取110万元投资款。收到检方的补充侦查通知后,杨某委托到冠领总所。

  办案过程:

  经过全面阅卷和多次会见,律师发现本案指控过度依赖言词证据而缺乏客观书证。随后,律师引导杨某梳理出17份未被提取的关键经营文件,并向检方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针对指控焦点,律师专门绘制资金流向图,直观呈现案涉款项与经营活动的关联,并委托专业审计机构重建账目,证实60%资金被用于实际运营。面对检方对部分资金涉赌的质疑,律师进一步组织专家论证,援引指导案例,强调部分资金违规使用无法必然推定整体诈骗故意,依据疑罪从无原则,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

  检方经审查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杨某不起诉。杨某为表感谢,向办案律师赠送了锦旗。

  3、男子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涉嫌犯罪,律师助其获不起诉决定

  推荐理由:

  律师通过指导委托人积极赔偿受害方争取谅解,系统挖掘从宽情节,综合酒精含量、事故后果及悔罪表现等,细致论证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成功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展现了刑事辩护的精细化与温度。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广州的梁国栋酒后驾车,于某路口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4.8mg/100ml,属于醉驾,负事故全责,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为争取宽大处理,其求助到冠领广州分所。

  办案过程:

  接案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指导梁国栋主动与受害方取得联系,足额赔付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成功获取书面谅解。在此基础上,律师向检方提交法律意见书,重点指出:梁国栋系初犯,其血液酒精含量刚达立案标准,事故发生于深夜车流稀少时段,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其已全额赔偿受害方损失并取得谅解,悔罪态度诚恳。综合考量上述情节,本案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经全面审查,检方采纳冠领律师辩护意见,对梁国栋作出不起诉决定。

  4、男子盗窃商场样品手机涉罪,冠领律师多维度辩护助其获不起诉

  推荐理由:

  当轻微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已通过赔偿得到实质性修复,司法应秉持谦抑性原则。本案律师通过论述委托人无犯罪预谋、系统检索类案判例和高效沟通,成功将本案止于审查起诉阶段,降低了对委托人的不利影响。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陈某在广州市一商场手机店内,发现样品手机(价值6500元)的防盗绳脱落,遂趁机将其盗走。案发次日,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陈某委托冠领广州分所介入辩护。

  办案过程:

  冠领律师第一时间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陈某进店时未携带背包,仅在展台徘徊2分钟,意外发现防盗绳断裂才临时起意盗走手机,无犯罪预谋特征。面对检方倾向起诉的态度,律师协助陈某超额赔偿被害单位,成功签署谅解书。之后,律师系统检索并梳理广东省近三年同类判例,形成类案检索报告递交至检方,明确指出类似案例在司法实践中曾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此外,针对检方和陈某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上产生的分歧,律师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创新性地提出在不起诉决定书中载明“自愿认罪认罚”情节的替代方案,获双方认可。

  最终,检方认定陈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5、律师聚焦实体与程序展开双线辩护,为醉酒妨害公务男子争取到不起诉

  推荐理由:

  对实体要件与程序问题的全面把握,是取得辩护成功的重要基础。本案中,律师通过剖析委托人在醉酒叠加旧伤状态下的主观责任,以及审视执法程序的规范性问题,有效整合实体与程序双线辩护思路,最终助力委托人获得不起诉决定。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深圳的庄某于醉酒后在酒吧外无故追逐殴打路人,并在警察出警过程中击打民警及巡防人员,致一人轻微伤,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庄某父亲于案发次日求助到冠领深圳分所。

  办案过程:

  研判案情后,冠领律师决定采取实体与程序并行的辩护策略。在实体方面,律师强调,庄某系因脑部旧伤叠加醉酒导致认知障碍,属于冲动型偶犯,主观恶性小,无直接犯罪故意,且造成的损害结果较小。在程序方面,律师指出,出警和询问笔录仅记录有一位民警,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的要求,存在程序瑕疵,导致相关证据的证明力存疑。

  经冠领律师专业辩护,检方决定对庄某不起诉。

  6、律师厘清个人责任与单位犯罪边界,助涉嫌走私罪公司负责人获不起诉

  推荐理由:

  本案律师通过详实的证据收集与法律论证,将单位犯罪中的集体意志与委托人的个人责任区分开来,进而取得了不起诉的结果,生动诠释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基本案情:

  黄某作为深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委托他人以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走私集成电路68万个,涉嫌偷逃税款72万元,于2024年7月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侦查。取保候审期间,黄某委托冠领深圳分所进行辩护。

  办案过程:

  通过会见与阅卷,冠领律师发现黄某虽为法定代表人,但具体走私业务系由谷某团伙独立操作,其未参与策划实施,公司也未额外获利。律师随即调取公司财务账册与交易记录,证实涉案业务占比低且涉案资金流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直接削弱黄某“明知且积极参与”的指控基础。随后,律师结合最高院指导案例,系统论证“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必然承担刑事责任”的裁判规则,并主动协调侦查机关补充调取关键通讯记录,进一步将黄某从犯罪核心圈层中剥离出来。

  在审查起诉期限临近届满之际,检方采纳律师意见,认定黄某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

  7、律师整合从宽情节论证故意伤害案“情节轻微”,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不起诉

  推荐理由:

  在轻微伤害案件中,有效整合赔偿、谅解与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是论证“犯罪情节轻微”并争取不起诉的关键。本案律师通过系统梳理与专业沟通,实现了这一辩护目标。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广州的吴家伟因弟弟与他人发生摊位纠纷,到场后情绪失控击打对方致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后又取保候审。面对追责压力,吴家伟求助到冠领广州分所。

  办案过程:

  会见时,冠领律师察觉到吴家伟对“自首”情节认知模糊,随即调取出警与通话记录,夯实其经传唤后主动、及时到案的关键事实。同时,律师结合双方过往纠纷报警记录,论证本案属偶发矛盾,并促成双方签署谅解书,与退赔凭证形成稳固的赔偿证据链。针对检方对“情节轻微”的疑虑,律师从行为瞬时性、结果可控性、社会关系已修复等角度进行全面论述,并结合监控视频分析其及时停手、协助报警的克制态度。

  经过三轮沟通,检方最终认可律师辩护意见,对吴家伟作出不起诉决定。结案次日,吴家伟专程为办案律师送来锦旗。

  8、女子被诱骗提供银行卡涉嫌帮信罪,冠领律师精准辩护助其获不起诉

  推荐理由:

  本案律师直击案件核心,紧扣“主观是否明知”与“情节是否严重”两大要点进行辩护,成功促使检方认定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钟某因急于办理装修贷款,向林某推荐的“信贷经理”提供个人银行卡用于“包装流水”,导致该账户被用于转移诈骗资金,涉案金额达38万余元。广西贺州警方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钟某刑事拘留。为妥善处理案件,钟某委托到冠领总所。

  办案过程:

  冠领律师审阅全部聊天记录后,发现钟某自始至终都在咨询贷款事宜,侧面印证其系受骗提供银行卡,且未获得任何报酬,这直接动摇了认定其“主观明知”的基础。同时,律师通过分析银行流水,确认涉案账户中明确属于诈骗资金的数额不到7万元,未达20万元的入罪标准,总流转金额也未达100万元的推定入罪标准,并不符合“情节严重”的要求。基于此,律师从主观故意和情节认定两个维度,向检方系统论证“钟某不存在犯罪事实”的观点,并强调本案存在证据缺陷。

  最终,检方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9、男子多次小额盗窃被控涉罪,律师为其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推荐理由:

  对于符合形式入罪标准的“多次盗窃”,本案律师通过论证实际危害有限、已修复社会关系以及委托人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等情节,成功帮助其适用酌定不起诉,体现了刑法的谦抑精神。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深圳的程某因在半月内4次盗窃汽车轮胎及轮毂(累计金额近万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相关规定,其行为属于“多次盗窃”,已符合盗窃罪的入罪标准。为争取宽大处理,程某家属紧急委托冠领深圳分所进行辩护。

  办案过程:

  接案后,冠领律师通过会见与阅卷全面掌握案情。针对“多次盗窃”但单次及总金额均不高的特点,律师立即调取微信交易记录及证人证言,精确计算程某实际获利仅1480元,以印证其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有限。此外,律师整合程某自愿认罪认罚、已通过全额赔偿获取4名被害人书面谅解、取保候审期间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并向检方提交类案检索报告,系统论证本案社会关系已得到实质性修复,符合“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检方最终认可律师观点,认定程某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10、工人赚外快抢红包被卷入诈骗案,律师助其认罪退赔终获不起诉决定

  推荐理由:

  近年来,假借“抢红包”之名,行转移赃款之实的犯罪手段屡见不鲜,其隐蔽性强、迷惑性大,法律意识淡薄的民众极易被小额报酬引诱,无意中成为犯罪的帮凶。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帮助误入歧途的委托人重回正常生活轨道,也借由个案完成了一次深刻的反诈普法教育。

  基本案情:

  2025年初,广东东莞某电子厂工人刘越强,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了抢红包的微信群,然后按群管理员指示将抢到的红包转给上家,以此赚取佣金。经查,刘越强累计收取红包8800元,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案发后,其家属向冠领广州分所寻求法律帮助。

  办案过程:

  冠领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确定了“认罪认罚+全额退赔+争取谅解”的辩护策略。首先,律师立即指导刘越强的家属筹齐资金,协助整理详细的退赔清单,并逐一联系受害人取得书面谅解。其次,律师通过会见指导刘越强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后,律师向检方系统论证刘越强在犯罪链条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不深和社会矛盾已获化解等关键点,争取作不起诉处理。

  检方经全面审查,最终采纳律师意见,正式对刘越强作出不起诉决定。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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